延津县产业聚集区北区发展规划(2012-202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9-02-01 09:04:25 浏览量:3265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延津县产业聚集区北区发展规划(2012-2020)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查阅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请登陆:https://pan.baidu.com/s/1rORrksHooYKY9R9TXQEOGA,下载相关附件。

(2)纸质版查阅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规划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①规划单位: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联系人:申家海           联系电话:0373-7108286

通讯地址:城西9公里处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办公楼412房间

②评价单位:河南昊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工           联系电话:0371-55096083

通讯地址:郑州市管城区东明路47号707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内受影响的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民、法人、其它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AIZCIjq4F5Sx4eMYQ5Pv6w,请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发送至电子邮箱:hnhwhb@126.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请公众向规划单位或环评单位公示的联系方式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写信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和公示时间为2019年2月1日~2019年2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

延津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