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04-16 10:25:53 浏览量:27082 字号:

单位名称: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负  责  人:崔兴辉

办公地址:延津县平安大道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0373--7695567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和县政府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批示的督查督办,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县政府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工作。

(二)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

(三)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四)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五)负责对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请示县政府的事项进行审核,提出拟办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七)负责全县政务信息采编和分析,指导协调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

(八)负责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值班工作。

(十)负责协调县级地方志书、综合年鉴出版审批等有关工作,组织编写《延津大事月报》。

(十一)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县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受县政府委托,代理县政府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承办县政府决定受理的行政赔偿案件。

(十二)统一管理延津县金融工作局。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县政府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县长出席的县长办公室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承担县长日常公务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承担县长日常公文运转工作和县长交办事项的催办工作;负责机关政务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办公室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重大社情民意进行调查研究,为县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负责机关的党群、纪检工作;负责协调地方志书、综合年鉴出版审批及组织《延津大事月报》的编辑、整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秘书股。负责所服务的县领导日常公务活动的安排,办理所服务的县领导分管方面公文,承担县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的领导讲话起草、整理、审核和会务工作;负责所服务的县 领导分管工作的协调督办;承担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的起草、整理、审核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协调、督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息股。负责向市政府报送延津工作信息;负责组织、研究、编发县政府决策需要的政情、社情、舆情等政务信息;负责政务信息的编发、分析和新闻联络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县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组织县政府重大政策解读;负责政务舆情监测及报送,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做好处置、回应工作;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网站建设发展和政务新媒体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综合管理和信息内容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机要股。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审核、印制和机要、保密、档案、介绍信及印章管理;负责机关报刊杂志的征订;负责机关计算机网络设备管理、维护及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五)行财股。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服务事务;承担机关的财务、干部人事、离退休干部、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公务接待、后勤管理等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机关出国人员政审手续。

(六)督查室。负责上级机关对县政府批办件的督办查办;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县政府领导批示件的督办查办工作;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承担与县委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督查工作;组织拟订县政府督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指导和协调有关股室的日常督查工作;负责县人大、政协交县政府的建议、提案的登记、分办、转办和督办工作。

(七)目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市政府下达目标的分解、督查落实和定期向市政府报告进展情况;负责全县责任目标体系的制定工作;检测各责任单位目标运行情况,负责全县目标管理的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全县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奖惩工作;监督检查全县重点责任目标和省市政府关注的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八)总值班室。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联系协调县政府的群众信访工作;承办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受县政府委托,承办县政府的行政、民事诉讼案件代理应诉工作;承办申请县政府赔偿的行政赔偿案件;指导、协调全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负责机关综治和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九)金融工作办公室。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国内外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业发展重大问题,牵头制定全县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拟定全县有关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联络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引进县外金融机构入驻;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全县资本市场主体的培育和发展,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统筹推动全县企业上市(挂牌);协调上市公司重组、兼并和再融资工作;联系和服务资本市场中介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地方金融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农村商业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重组。负责对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相关事项的审核及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全县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证券、非法保险和非法外汇买卖活动,协调反洗钱、反假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处置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牵头处置地方金融风险事件。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县金融行业人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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