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延津县市场监管领域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05-06 17:49:38 浏览量:4325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延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津县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延政〔2020〕48号),结合各部门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经梳理汇总形成《延津县市场监管领域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包括16家部门144项随机抽查事项,现予以公布。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使行政职权,接受社会监督。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动必须调整或新增随机抽查事项的,由实施部门提出,报牵头部门确认后进行动态调整。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要创新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市场监督,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延津县市场监管领域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附件)延津县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