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延津县扩展乡(镇、街道)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政策解读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11-16 11:20:36 浏览量:3031 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5号)文件精神,根据延津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延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延津县扩展乡(镇、街道)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解读: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确立并扩展乡(镇、街道)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放的下、接的住、干的好”原则,进一步加强我县乡(镇、街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出台了《延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延津县扩展乡(镇、街道)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二、赋权方式解读:

本批赋权事项由县直职能部门以行政委托方式赋予乡(镇、街道)县级管理权限,采取一事一委托形式,各乡(镇、街道)负责行使本区域内赋权委托事项权利。

三、赋权事项解读:

本批赋权委托事项涉及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等11个部门,委托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8个类型共计196项,涵盖人居环境治理、土地资源管理、住房建设、农业发展等多个方面。

四、保障措施政策解读:

(一)机构编制部门以改革实际情况,对赋权委托事项、形式等进行动态调整,对职权履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纠偏正向。

(二)司法部门组织法律及业务相关培训,指导基层规范法律文书、程序,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三)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对业务开展工作进行指导,主动协调配合,确保赋权委托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四)各乡(镇、街道)要做好行政职权的承接工作,切实履行职责,更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民生。

 

原文地址:https://www.yanjin.gov.cn/newsinfo/14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