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12-28 08:53:20 浏览量:8931 字号: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精神,落实和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效能,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目标,以绿色生态为导向,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提升耕地地力。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延津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实施方案》,现将补贴方案解读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

二、补贴标准:县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根据全县汇总确认后的农户申报总面积以及上级财政拨付我县补贴资金总额计算出全县补贴标准。

三、补贴面积的界定。补贴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申报,实行排除法进行调整,据实核减改变耕地性质的面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尚未完成确权登记工作村和农户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为基础申报。经确权的国有农场耕地,根据农场职工与国有农场签订的承包、租赁等合同进行申报补贴。

四、补贴面积的核实。(居)委会对照《2020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清册》组织农户进行申报,对2020年漏报农户进行重新申报,村(居)委会重新申报清册登记、汇总公示后报乡街道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做好申报、核实、公示和补贴发放工作。

五、补贴面积公示。镇、街道要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按《清册》的完整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要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补贴资金的兑现。各乡(镇、街道)会同各(镇、街道)农商银行将补贴资金按照统一的补贴标准通过银行账户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的固定账户。农民随时到承办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办理补贴资金存取款业务。


原文地址:https://www.yanjin.gov.cn/newsinfo/156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