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2-01-07 08:18:10 浏览量:2649 字号:

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县直各单位:

近日,我省洛阳、许昌、郑州、周口、信阳、商丘等地相继报告本土新冠肺炎感染者,疫情传播风险较大,防控形势非常严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人民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是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所有居民小区(村封控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在小区(村封控区) 入口设置疫情防控检查服务点,物业保安(村、社区包片单位党员、干部)或志愿者负责对出入小区(村封控区)的居民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 对非本小区(村封控区)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检查登记,对外地来(返) 人员查验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报告按规范程序处置。居民应主动配合防控服务点人员工作,拒不配合、强行出入等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各小区(村封控区)为辖区人员、车辆办理出入通行证,实名登记,凭证出入

二、所有娱乐场所(KTV、网吧、台球厅、电影院等)、体育场馆、健身俱乐部、培训机构等暂停营业;

三、村、社区(庭院)、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公共场所、商超、门店等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一米线制度;

四、取消城镇社区和农村的棋牌室、集会、宴会和酒席,各类庙会、大型群众文体活动、游园会、团拜会、茶话会、答谢会等大型聚集性活动。

五、宾馆酒店暂停举办各类团拜宴会和大型活动。

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县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不折不扣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开展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或引发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处理;对瞒报、漏报、谎报接触史、旅居史、病情或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和要求,引发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危险的单位及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延津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