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延津县教体局 发布时间:2022-09-30 10:39:56 浏览量:5236 字号:

为保证2022年延津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延津县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在延津县的中国公民。

(二)驻延津县行政区域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在延津县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由延津县公安局签发,在有效期限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合格证明查询网站页面会显示有效期限)。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修订版)》(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部队驻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

四、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上报名

延津县下半年认定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9月30日—10月13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准确填写邮寄通讯地址、手机号码)。

特别提示报名成功后认定状态为“网报待确认”。

(二)体检

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周末正常上班)。

上午8:00—12:00(空腹、抽血在10:30前完成)

 申请人按照“注意事项”中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延津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注:在体检表左上角写明身份证号)后,以A4纸正反双面打印一份,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体检时携带。另再上交一张照片,照片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学科及学段。

申请人根据延津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安排,持《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到体检医院时,请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出示场所码。体温正常、无接触史、无症状者方可进入正常体检程序。体检中不要随意走动。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

延津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咨询电话:7695736

(三)审核

中国教师资格网采用数据比对方式核验申请人是否符合认定条件,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网上信息核验未通过的申请人要到延津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地点提交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申请人务必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自己符合哪种办理情形。

1.网上审核

时间:2022年10月24日至10月27日

网上审核通过后(中国教师资格网状态为“待认定审批”),

申请人可登录河南省教师教育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http://www.hateacher.cn)实名注册后,按系统提示上传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此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上传照片必须清晰,以免影响证件办理,照片上传截止时间11月1日

2.现场审核

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周末正常上班)。

网上审核未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状态不是“待认定审批”)的,申请人应携带材料原件,(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到延津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提交以下材料(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现场审核当日凡进入延津县教体局须遵守本地疫情防控规定,进行体温检测,出示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并规范戴口罩、手部消毒,外地返新人员还须出具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特别提示:上传照片要求:公民本人正面免冠彩色白底头像, 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居民应配戴眼镜,白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彩妆染发、无明显畸变。

(四)认定结论

延津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结果告知申请人。

(五)领取证书

根据便民服务要求,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形势,教师资格证书以邮寄方式发放。申请人在网报时须填写邮寄信息。证书制作完毕后由中国邮政寄出,费用到付,请保持电话畅通。

特别提示:邮寄资料为一证(教师资格证书)、一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尽快存放入个人档案),预计11月下旬陆续寄出。

五、审核环节需网上上传或现场提交的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驻延津县行政区域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4.在延津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延津县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现场提交原件。

(五)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现场提交原件。

2.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延津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携带材料原件,在延津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六、咨询电话:15237376935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网报成功后,可在“业务平台”的“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查询认定信息。请务必点击“申请表预览”按钮,仔细核对申请表中各项信息是否有误,及时修改,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照片和《个人承诺书》不完整、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二)请申请人根据新乡市延津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工作部署,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个人佩戴口罩、保持有效距离,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四)请申请人按新乡市延津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现场审核。申请人可在现场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延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

 

 附件:1.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幼儿园专用)

                         

 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27日



附件1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姓名


年龄


性别


婚否


民族


相片

单位


联系电话


既往病史(本人如实填写)

1.肝炎  2.结核  3.皮肤病

4.性传播性疾病  5.精神病  6.其他   受检者签字:           

五 官 科

裸眼视力

矫正视力

辨色力


签名

听  力

左耳          米

右耳             米

签名

嗅 觉


鼻及鼻窦


面 部


咽 喉


口腔唇腭


齿


其  他


外     科

身  高

           公分

体  重

         公斤

签名

淋  巴


脊  柱


四  肢


关  节


皮  肤


颈  部


其  他


心电图


签名

胸部透视


签名

肝、胆、脾、胰、肾B超


签名

内  科

发育情况


签名

血 压

                                    mmHg

心脏及血管


呼吸系统


神经及精神


腹部器官


其  他


化验检查(附化验单

肝功能

其 他

签名



体检结论

 

 

 

 

 

 

                          主检医师签字:

体检医院意见

 

 

 

 

 

体检医院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说明:1.体检前必须贴有本人1寸彩色近照;

      2.体检表中个人基本资料如实填写齐全;

      3.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

      4.本表须A4规格纸张正反双面下载。

 

附件2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幼儿园专用)

  

姓名


年龄


性别


婚否


民族


相片

单位


联系电话


既往病史(本人如实填写)

1.肝炎 2.结核 3.皮肤病 4.性传播性疾病

5.精神病 6.其他 受检者签字:           

五 官 科

裸眼视力

矫正视力

辨色力


签名

听  力

左耳          米

右耳             米

 

 

 

 

签名

嗅 觉


鼻及鼻窦


面 部


咽 喉


口腔唇腭


齿


其  他


外     科

身  高

           公分

体  重

         公斤





签名

淋  巴


脊  柱


四  肢


关  节


皮  肤


颈  部


其  他


心电图


签名

胸部透视


签名

肝、胆、脾、胰、肾B超


签名

内  科

发育情况


 

 

 

 

 

 

 

签名

血 压

                                    mmHg

心脏及血管


呼吸系统


神经及精神


腹部器官


其  他


化验检查

(附化验单)

肝功能


淋球菌


 

 

签名

梅毒螺旋体


滴虫


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


其他


体检结论

 

 

 

 

 

                               主检医师签字:

体检医院意见

 

 

 

 

体检医院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说明:1.体检前必须贴有本人1寸彩色近照;

      2.体检表中个人基本资料如实填写齐全;

      3.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

      4.本表须A4规格纸张正反双面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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