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延津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10-18 11:52:15 浏览量:3045 字号:

关于印发2022年延津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延双随机办〔2022〕1号

 

县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2年延津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2年5月20日

 

 

2022年延津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及《延津县市场监管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通知》(延双随机办〔2020〕1号)要求,结合延津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制定2022年延津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一、总体要求

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切实转变市场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整合日常监管任务,减轻企业负担,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完善并实现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二、主要任务

(一)统一监管平台。

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互联互通,是“互联网+监管”系统的重要支撑。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依托平台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二)完善“两库”建设。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延津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和 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结合监管对象特点和监管需求,建立执法检查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三)有序组织实施。

1、制定方案。抽查工作按照《延津县市场监管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通知》(延双随机办〔2020〕1号)执行。各发起部门要会同配合部门制定抽查工作方案,根据2022年延津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按照抽查比例、时间节点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随机匹配。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抽查计划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取相应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并进行随机匹配。要综合考虑所辖区域地理环境、人员配备、业务专长、保障水平等客观因素,科学、灵活确定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为满足专业性抽查需要,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基础上,可探索建立检测机构、科研院所、行业专家等辅助人员库。

3、结果公示。联合抽查结束后,发起部门和参与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和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进行公示。其中,涉企信息统一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并记于企业名下。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涉及市场监管多项业务,发起单位和参与配合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二)注重工作创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情况是我县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注重监管方式创新,探索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的新模式新作法,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严格依法履职。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同时,要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部门联合抽查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附件:2022年延津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2022年延津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序号

发起部门

抽查事项

事项类别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方式

抽查对象

检查方式

抽查比例

抽查时间

配合单位

1

县农业农村局

农药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

2022年重点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成份含量情况专项检察

定向

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农药登记试验单位

现场检查

10%

5-12月

县市场监管局

2

县生态环境局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

2022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
监督检查

定向

本辖区内的城镇
污水处理厂

现场检查

20%

8至12月

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

县文旅局

旅行社抽查

一般检查

2022年对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

不定向

旅行社

现场检查

10%

4月-12月

县市场监管局

4

县市场监管局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

一般检查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情况抽查

定向

普通中小学

 

现场检查

10%

5月-12月

县教育体育局

5

县交通运输局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

延津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定向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现场
检查

5%

6-12月份

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