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延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津县加快推动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延津县金融工作局 发布时间:2023-06-21 16:57:06 浏览量:11330 字号:

近日,延津县印发了《延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津县加快推动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党代会精神,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坚持“内部培育”和“外部招引”两手抓,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多方协同、市场运作”的原则,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企业融资结构,切实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着力破解企业发展融资瓶颈制约,有力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2023年起五年内,力争新增上市企业2家以上。其中,新增主板上市企业1家,北交所上市企业1家。

  三、主要内容

 (一)培育上市后备梯队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召开专题讲座等活动,邀请外地市专家对分类指导,提供上市实时咨询服务。加强与各类证券交易机构合作交流,引导市场主体加大资源投入,积极合规开展业务,指导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我县企业上市。

建立梯队培育机制。大力实施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培育计划,进一步完善企业上市工作机制,推动企业上市数量和质量稳步提升。

分层次推进企业上市。根据企业上市不同阶段,提供针对性服务。

规范中介服务。依托河南省中介机构“白名单”通报,对服务好、企业认可的中介服务团队,优先为其展业提供支持。

(二)落实扶持奖励政策

1.加大上市挂牌奖补力度。对在境内沪深证券交易所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县财政奖励300万元,对在香港证券交易所及美国、澳大利亚等境外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上市的企业,县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县财政奖励50万元。

落实税收优惠。在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符合相关规定的,可自确认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收入年度起不超过连续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等。

畅通绿色通道。研究事项、解决问题时,一般性问题实行“一事一议制度”;跨单位、跨部门处理的问题实行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研究、制定企业上市挂牌的规划以及企业上市挂牌的重大政策措施报县政府协调解决。对于进入县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绿色通道的问题,一律实行督办函制度,  

强化要素保障。对上市公司及后备企业项目建设用地、环境容量、用电用气、资金等要素予以重点倾斜、应保尽保。

(三)增强上市公司活力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扎根本土,推动产业升级,招引优质上市资源。支持并购融资,实现优质企业快速发展。

规范上市公司运行。指导上市公司专注主业,理性扩展,提升核心竞争力,稳步发展成行业龙头企业。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属地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提升治理水平,强化主体责任,维护投资者权益。

规范中介服务。依托河南省中介机构“白名单”通报,对服务好、企业认可的中介服务团队,优先为其展业提供支持。

四、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延津县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落实支持资本市场发展各项措施,推进企业上市,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上市公司质量提升新格局。

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制定相应的推动上市工作计划,积极做好企业上市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

落实奖惩措施。县政府将各成员单位落实企业上市挂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细化工作举措,加强后备企业梯队建设,持续推进企业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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