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度延津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来源:延津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9-18 15:50:45 浏览量:12616 字号:

——2023年6月29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秦 峰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由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延津县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止2022年底,全县占有、使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共280户,较2021年增加9户。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59.73亿元,较2021年增长92.56%(2022年将公路基础设施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负债总额8.69亿元,较2021年增长22.96%(医疗卫生系统增加政府专项债);净资产51.04亿元,较2021年增长113.11%。其中,行政单位国有资产3.52亿元,占5.89%;事业单位国有资产56.21亿元,占94.11%。

(二)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全县国有企业及其下属各级全资、控股、参股子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共57户。其中,一级企业户数8户,二级企业户数19户,三级企业户数21户,四级企业户数9户。

全县企业国有资产总额48.1亿元,负债总额30.7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3.84%。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我县土地总面积88796.80公顷。其中,湿地2.95公顷,占总面积的0.003%;耕地65049.16公顷,占总面积的73.26%;园地1350.61公顷,占总面积的1.52%;林地3145.77公顷,占总面积的3.54%;草地217.15公顷,占总面积的0.24%;交通运输用地1376.10公顷,占总面积的1.55%;水域2223.77公顷,占总面积的2.50%;水工建筑251.82公顷,占总面积的0.28%;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231.17公顷,占总面积的14.90%;其他土地1948.30公顷,占总面积的2.19%。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压实责任,履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持续推进。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8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豫财资〔2020〕222号)《延津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延政〔2014〕107号)文件精神,我县坚持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为管理原则,建立起财政部门与行政事业单位相互协作、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的联动管理模式,积极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清查盘点工作。充分运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着力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动态化、信息化、现代化,高质量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月报及年报数据收集、汇总、审核、上报工作,实现了资产管理与价值管理有机结合。

2.强化监督,国有资产盘活使用成效不断提升。为最大程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县财政局坚持抓好关键、扭住重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将低效运转、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进行调剂、共享使用,促进资源整合,打造形成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管理闭环,提升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

3.加强管理,国有资产处置程序进一步规范。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国有资产日常审批、监管工作,全面规范国有资产处置、报废、出租、出借等行为。二是加强资产收入管理。严格执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审批手续,促进各单位加强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投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收支行为。三是严把资产处置业务审核关,有效防控资产管理业务风险及廉政风险。2022年,县财政局共审批国有资产处置金额747.48万元。其中:转让资产31.8万元,无偿划转资产240.25万元,报废资产475.43万元。

4.多措并举,国有资产专项整治全面覆盖。按照《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性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通知》(新财资〔2022〕20号)中列举的29条问题,通过单位自查、主管单位审核和财政部门抽查等方式,对2020年以来全县行政事业性单位和社会团体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以及公共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排查,共发现问题16条,已整改16条。

5.服务大局,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有效落实。县财政局坚决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印发的《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房租减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资〔2022〕100号)任务要求,指导督促涉及单位结合自身实际,主动对接办理,切实发挥国有资产承担社会责任的带头示范作用,致力于帮助个体工商户降低成本、减轻负担,有效缓解疫情对我县经济发展的影响。积极通过微信群、政策宣传单、悬挂条幅、设立热线电话等方式宣传政策,全面排查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承租和减免政策落实情况。2022年,我县符合减免政策的个体工商户5户,减免租金2.2万元,工作进展通过行政事业性资产月报系统同步上报。

(二)国企资产管理情况

1.企业治理结构更加规范。一是规范流程,严格国企投资行为。印发《延津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延财办〔2022〕39号)、《延津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延财办〔2022〕40号),提高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规范县属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二是强化监管,提升风险防控能力。为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印发实施了《延津县县属国有企业出资人权力和责任清单》(延财办〔2022〕41号),明确出资人职责,科学界定国资监管职责边界,做到权责清晰、依规履职。印发了《延津县县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延财〔2022〕99号)、《延津县财政局对县管企业授权放权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等办法规定,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依法规范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有效防范投融资风险。三是跟踪问效,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无形资产产权变动管理,涉及国有股权变更,严格执行法律和有关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备。及时掌握国企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财政部门对县属各国有企业每月上报的企业银行账户及资金余额进行汇总分析,及时上报县政府,动态反映、监督县属各国有企业银行账户的开设、变更、撤销等情况,确保银行账户规范管理、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合法。2022年,县属各国有企业新增账户8个,撤销4个,现有银行账户104个,账户余额1.08亿元。

2.经济布局全面优化升级。一是战略引领,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按照市场化运营需要,引领县属国有企业着力在城市建设、乡村振兴和公用事业三大领域统筹谋划、推进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其中:县直二幼建设支出1744.33万元、利民路小学建设支出2209.39万元、玉成实验学校改造一标段建设支出293.9万元,教育项目按期完工,教育城建设项目稳步推进,启动农村物流节点体系、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收购新运公司延津分公司打造县域内交通服务体系,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二是优化结构,推动绿色发展模式。我县国有资本重点向公共服务和民生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领域、我县具有一定基础和比较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教文旅产业四大领域集中。对企业发展绿色产业的优先支持、加快培育,不断拓展绿色发展新空间。2022年,延津县绿环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青岛莱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搭建再生资源产业互联网服务平台,实现营业收入6.45亿元,产生利税2713万元。三是深度融合,打造新兴产业链条。构建“1+2+N”国有资本管理架构,力求以市场化方式打造一批业态清晰、资产债务良性配比、能够自我发展的国有企业集团。不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战略性重组化解以往历史问题;深度专业化重组,着力解决当下供给侧问题;通过国资国企前瞻性布局,打造未来可持续发展竞争力。

(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全面保障全县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我县坚持“总量控制、有保有压、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原则,引导项目向产业聚集区集中,用地指标向重点项目倾斜。目前,全县经省(市)政府批复用地面积4456亩,重点保障公共管理服务、市政道路、产业集聚区等项目用地。2022年共出让土地63宗,面积1336.7亩,出让金4.62亿元。

三、存在问题

2022年,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我们深知国有资产监管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资产管理重视程度不高。个别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不够重视,仍然存在无预算采购、超标准购置资产;对更新、维修、调入、捐赠等形成的资产不及时入账;资产损毁、报废、调拨、变卖、转让时不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等现象。二是资产管理基础工作仍然薄弱。个别部门单位对资产入账不够规范、已入账的资产信息不完整,仍然存在资产家底不清、账账不符、账实不符,定期清查盘点制度流于形式,资产类报表数据不一致,报表质量不高等问题。三是国有资本布局有待进一步调整。我县国有企业多数规模小,部分企业主营业务经营停滞多年,企业活力不强,资本收益不高,推进企业改革包袱较重。

四、下步工作安排

1.强化国有资产监管,提高资产管理绩效。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的责任,做到责任有主体、行为有规范、问责有对象。加大对县属企业经营风险的防控力度,加强对重大决策和资金使用的监督审核,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同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工作结合起来,增强国有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和化解能力。

2.健全管理制度体系,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进一步厘清资产的产权归属、管理与使用情况,积极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资产数据核查工作,掌握资产经营和收益入账情况,提升统计账目数据质量。严格落实资产管理各项制度,利用信息系统平台动态掌握国有资产变动情况,以问题为导向进行分析,促进资产管理与会计管理的及时对账,确保账、卡、实相符,提高资产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加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整合力度,建立健全资产共享共用机制,更好地利用信息化平台和手段,切实提高资产使用绩效。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教育与宣传,切实提升各部门和企业对政策的理解能力,消除思想误区,自觉配合做好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3.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资本运营能力。深化国有企业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加快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企业管理新格局,充分调动企业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和建设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引进和留用机制,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到国有企业创业创新。明确国企发展目标和路径,健全完善的国有企业考核体系,以审慎、稳健为原则实施监管,激发企业活力和发展潜力,提升企业“造血功能”,不断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影响力、创新力、控制力、抗风险能力。

4.大力促进国有资本做强做优,支持国有企业创新发展。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化企业制度,坚定做大做强做优国资国企的信心决心,把各项工作干实干好。聚焦优化国有资本结构,支持鼓励国有企业以市场选择为前提,把国有资本更多的向事关全局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聚拢,助力国有资本向优势企业、优质产业集中,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影响力。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是一项长期性且复杂性的系统化工程,为确保国有资产能够得到行之有效的管理和高质量的应用,下步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坚决扛牢政治责任,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接力拼搏、开拓前行,勇于突破、敢争先锋,奋力开创延津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