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丽丽、孟庆涛不动产权证作废公告 编号: 202311
来源:延津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3-10-26 15:50:01 浏览量:10719 字号:

根据河南省延津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豫0726执1788号裁定,要求将姚丽丽(身份证号:410726197502201241)孟庆涛(身份证号410726197709151210)名下位于卫生路南、城关印刷厂西嘉盟福苑7号楼1单元301号(豫(2020)延津县不动产权第0000255号),转移至齐丽萍名下。因上述不动产权证无法收回,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该房产证予以作废。







公告单位:延津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