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民法院招聘政府购岗人员公告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9-08-13 09:52:49 浏览量:3985 字号: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延津县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形式)法律辅助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0人:书记员10人,其中计算机专业1人,文秘专业1人,不限专业8人;辅警10人(限男性)。主要从事法律辅助、司法警务辅助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或尚未查清的违法犯罪嫌疑;

(三)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1989年8月1日至2001年7月30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以上学历,报考辅警的转业军人学历放宽到高中以上;

(五)身体健康,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9年8月14日—8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

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考试中心(平安大道与西安大道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

(三)提交资料: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军人退伍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同底版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4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现场填报,报名交考务费30元。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聘录用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五)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到现场取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准考证上注明。没有取得准考证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50%、50%.

(一)笔试

笔试由延津县人力资源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职业能力测验、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

(二)面试

面试由延津县人力资源保障局、延津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将根据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顺序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认知能力、仪表形体、现场反应和口头表达能力进行测试。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依据体检结果,由延津县人民法院、延津县人力资源保障局按1:1比例组织考核。

体检、考核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六、培训录用与工资待遇

考核合格者,由延津县人民法院组织进行岗前培训。

经培训考试合格者,由新乡市百方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向延津县人民法院进行劳务派遣,正式上岗。未通过培训考试的,不予录用。

被录用人员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0373-7689037。

特别声明: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延津县人民法院招聘政府购岗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