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新乡市众邦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保温装饰一体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9-08-21 15:18:19 浏览量:3411 字号:

新乡市众邦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焦作市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新乡市众邦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保温装饰一体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环评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工程喷漆及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玻璃纤维喷漆过滤棉+冷凝回收+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程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表面涂装业”的标准要求;工程装饰板覆膜、保温板涂漆胶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冷凝回收+UV光解催化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浓度须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程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表面涂装业”的标准要求。本项目有组织排放VOCs废气应按照环境管理要求及时安装在线监控设备。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水质须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3、噪声:高噪声设备在室内布置、设置减振基础、加装消声器等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修改单的相关要求进行控制;危险废物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定进行建设,危险废物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本项目预支增量指标为:COD:0.007t/a、NH3-N:0.0007t/a。

四、本批复仅对该项目的污染物防治措施和相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了审查。

五、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延津县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