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延津县富华预制构件厂年产水泥瓦32万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 公示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02-18 11:39:51 浏览量:1257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7876006         

通讯地址:延津县西安大道市民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延津县富华预制构件厂

年产水泥瓦32万片项目

新乡市延津县僧固乡王潭村南地116号

 河南省欣耀盈环保科技有限公

主要建设车间

办公室、晾干室主要设备:模压成型机、搅拌机配料机蒸汽养护设施等。

(1)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搅拌机清洗废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2、废气:投料粉尘、搅拌粉尘、卸料粉尘。投料粉尘设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搅拌粉尘设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车间设置雾森系统;原料堆场设置雾森系统;进出车辆设置冲洗装置;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3、噪声:基础减振、厂房隔声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不合格产品在厂区暂存后定期外售;沉淀池沉渣及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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