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延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对拟享受加分政策的刘某洋进行了审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欢迎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
刘某洋(身份证号410726********5031),男,汉族,1991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河南省延津县胙城乡西辛庄村人。2010年9月至2014年7月在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艺术设计专业学习,2014年9月经延津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在中国人民解放军96885部队服役,2018年9月退役。在2021年延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过程中,刘某洋报考乡镇不限专业2101岗位,报名序号106。按照招聘方案有关规定,符合加分条件,经延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该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
延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