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09-28 10:52:30 浏览量:4392 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管理,从根本上解决补贴资金管理不规范、补贴发放不及时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县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了《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和过程

2020年11月,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农业部等七部委印发《指导意见》,对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提出明确要求。2021年5月,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对“一卡通”管理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6月,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委会分别将“一卡通”管理工作列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清单。7月,新乡市市委常委会也将此项工作列入党史学习教育实践工作中“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7月28日,根据市政府安排部署,以《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实施意见》为依据,县财政局起草了《实施意见》初稿,经认真讨论、修改,报县政府同意后,形成了《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惠民便民原则,调整优化补贴政策体系,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近年来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根源,举一反三,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和弱项,积极复制推广实践中探索形成的有效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完善监管机制。二是坚持便民高效。聚焦群众关切,提升政策实效,增强补贴的针对性、有效性、便利性。消除“中梗阻”,确保补贴政策群众及时知晓、申请简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取用方便。三是坚持统筹推进。县级统筹规划、统一部署、系统实施,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搭建统一发放管理平台,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四是坚持改革创新。运用创新思维,推进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统筹推进相关政策整合优化和补贴资金管理、发放、信息公开等工作。加强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与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有效衔接。

(三)工作目标到2023年6月,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原则上均通过“一卡通”方式集中发放,并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统一管理,清理整合补贴政策和资金、规范代发金融机构和发放流程、加强数据归集共享、搭建集中统一发放管理平台、加强公开公示等工作基本完成;抓好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补贴政策更加科学,资金绩效显著提升。

三、《实施意见》提出的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共提出6项重点任务,具体如下:

(一)公布补贴政策清单。县财政局会同补贴项目主管部门梳理本地补贴政策和项目,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补贴资金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本地补贴政策清单。综合运用监督检查、调研核查、绩效评价、预算管理等手段,加快补贴政策和项目资金清理整合进度,动态调整补贴政策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规范代发金融机构

1.采取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集中发放各项补贴资金的发放模式。县财政局会同县人社局与补贴资金代发金融机构签订县级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办卡激活、资金支付、补贴通知、便捷取款、数据安全等方面的工作要求,督促指导代发金融机构提供高质量服务。

2.县级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指导代发金融机构规范有序做好补贴资金代发工作,督促代发金融机构严格执行代发协议,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及时性、准确性,向群众免费提供便捷、及时的办卡激活、查询取款、补贴发放到账信息告知等服务,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及时提供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开展专项排查、检查,对工作中未严格执行实名制,存在违规代办、冒领补贴等风险的代发金融机构,督促其及时全面整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3.县财政局会同县人社局、县金融局、县人行、县银保监组建立补贴资金金融机构代发业务综合考评制度,制定考评办法,明确考评标准,对代发金融机构履行代发协议情况、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考评,并加强考评结果运用。

(三)规范补贴资金发放流程

1.县财政局牵头制定涵盖补贴资金申报、审核、发放、公开公示等环节的操作规范,明确操作权限,规范程序流程,完善管理制度。补贴项目主管部门合理确定补贴资金兑付时限要求,实行限时办理,切实加快补贴资金结算进度。

2.补贴项目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对等手段,强化对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

(四)加强政务数据汇聚和共享利用。县政务大数据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补贴对象资格审核需要,合理利用两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部门间数据共享机制,明确数据共享内容、方式和责任,推动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扶贫、残联等相关部门数据归集共享,依法保护共享数据安全。补贴项目主管部门按程序向数据提供部门提出数据申请,通过大数据比对筛查等手段,提高补贴对象资格审核的效率和精准度。

(五)搭建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平台。县财政局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应用“一卡通”系统,连通乡(镇、街道)财政所、补贴项目主管部门和代发金融机构,实现发放项目创建、补贴对象基础信息录入、资金申请支付、发放清单传递、发放结果反馈等工作全流程线上办理,不断拓展完善“一卡通”系统补贴发放数据集中管理、比对分析、信息上报等功能。

(六)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

1.县财政局会同县政务大数据局在河南政务服务网开设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作为全县补贴信息集中统一公开平台,提供个人补贴发放结果线上查询服务。县财政部门会同补贴项目主管部门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开补贴政策清单、制度文件和发放信息等,主动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及信息公开申请。

2.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补贴政策、资金发放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时效性,依法保障补贴对象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并有效保护补贴信息公开中的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四、推动《实施意见》落实的主要保障措施

主要有4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推进落实。县级建立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县级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一卡通”管理推行中的重点工作。二是广泛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解读,宣传“一卡通”发放模式和便民服务措施,推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群众共识,营造良好氛围。三是完善绩效管理。县财政部门要会同补贴项目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补贴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逐步实现所有补贴资金绩效目标与预算安排同步审核、同步下达。加强对补贴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的“双监控”,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进行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推动补贴资金绩效信息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四是持续加强监管。各补贴项目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强补贴资金发放日常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向审计、财政等部门提供补贴资金发放管理相关电子数据和资料。审计、财政部门要强化审计监督和监督检查,加强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对存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骗取补贴、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并公开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


原文地址:https://www.yanjin.gov.cn/newsinfo/147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