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十四五”时期我县风电、光伏项目有序建设,促进全县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根据延津县实际情况,制定了《延津县风电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
为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大力发展风电项目可行性,根据延津县现有土地资源,避开航空通道和雷达通讯区域,有效利用风力资源,因地制宜开发风力发电建设。按照延津县土地规划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如何安排风电项目是迫切需要,因此出台了《延津县风电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二、风电实施范围和申报程序及注意事项政策解读:
1.合理确定风电项目实施范围是延津县境内新长北线以北和郑滑线以东允许建设风电项目(产业集聚区、森林城和本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副中心除外),其它区域禁止新审批风电项目,自然资源局按照此区域内土地可利用资源负责提前规划好全县风电机位和升压站选定工作。
2.规定了风电机位安全避让标准。
3.制定了申报风电项目程序和条件。
4.制定了事故信息报送办法。
三、责任分工政策解读:
按照风电项目申报程序、实施及运行管理要求,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委政法委、县水利局、县人武部、县文广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公司及各乡(镇、街道)等相关单位按照职责严审资料和审批,做到分工明确,责权落实,每项工作和程序均能落实到单位和人。
四、保障措施政策解读: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发改委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实施,做好风电项目的规划,组织和监督管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推动项目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二)简化审批流程。要简化风电项目核准流程建立简便高效规范的核准管理工作机制,建立简便高效规范的工作流程,明确项目核准的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和办理时限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县发改委要会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林业部门,加强服务指导,及时协调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及时落地,按期投产。项目单位要按照核准文件要求,加快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各风电项目开发企业对工程建设质量和风电场安全负总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规定,结合工程实践,建立健全本企业内风电工程建设、运行及检修维护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风电项目施工建设、并网运行和检修维护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提高风电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确保风电项目安全运行。
(四)做好电网接入保障。电网企业应积极配合做好分式风电项目的接网工作,为接入系统工程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在保证安全运行和电力消纳的前提下,风电项目接入电网手续办理、并网验收和电费结算等相关工作,保证风电项目能顺利并网运行、优先发电。
(五)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与工程可行性研究同步开展,对于工程建设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送之前应征求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六)做好信息和统计报送工作。风电场项目单位应由专人进行信息统计、分析及报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