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我县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1-12-06 16:48:24 浏览量:4219 字号:

延津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我县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了便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公众等更好的理解《意见》相关内容,现就《意见》的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延津县企业新三板挂牌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延政〔2015〕90号)和《2017年延津县企业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工作推进方案》延政〔201722)印发以来,带动了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挂牌的积极性。截至目前,延津县共有6家企业挂牌新三板,4家企业挂牌四板交易板,21家企业挂牌四板展示板,并已全部向政府申请财政奖励资金。目前,《延津县企业新三板挂牌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已到期,为进一步推动我县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完善企业上市挂牌协调督办机制,支持我县优质企业上市挂牌,助推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加快推动我县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括七项内容:

一是强化后备企业培育按照“培育一批、改制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思路,打造宽基础、多层次、高素质的企业上市挂牌后备资源队伍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通过讲座、培训班、研讨会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专题培训,做好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培育,帮助企业家掌握上市挂牌最新政策,进一步开拓金融视野,提高金融意识,加深对资本市场理解,提高企业上市挂牌积极性及利用资本市场水平,引导企业把握机遇转板上市。

三是明确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核心标准。符合上市挂牌财务指标要求,拟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在新三板、四板挂牌的企业,纳入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进行重点培育。

四是强化协调服务,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在改制、辅导、申报、挂牌、上市过程中,本着“高效服务、优先办理、专人负责、限时办结”的原则,及时有效提供依法合规、快捷便利的政务服务,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出具相关证明。

五是加强财政引导,落实奖励政策对企业上市挂牌成功和上市挂牌企业直接融资成功的,市、县财政分别给予相应的奖补

六是挂牌资金申请程序。拟上市、挂牌企业,在启动企业上市(IPO)、新三板挂牌、四板挂牌计划后,到县金融办进行备案,列入延津县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企业上市、挂牌成功后向县政府提出财政奖励申请,由县金融办、财政局联合审核,按程序办理拨付手续。

七是申请资金提交资料申请奖励资金需提交以下材料:企业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执照,奖励资金的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状况、企业上市情况、募集资金额度和投向,发展规划等);企业上市(IPO)、新三板挂牌、四板挂牌成功的凭证材料(验原件);县金融办、财政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提供材料要求一式三份。


原文地址:https://www.yanjin.gov.cn/newsinfo/156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