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延津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审定,2021年延津县计划安排各级财政专项资金5560万元,现已下达上级资金238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54万元,省级资金1410万元,市级资金725万元)。县级计划配套资金2400万元,上级第二批计划下达资金771万元。
一、项目资金使用原则
(一)持续加大产业投入力度,在50%的基础上逐年提升。
(二)统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完善全县43个脱贫村基础设施的基础上,统筹改善有脱贫人口的村基础设施条件,逐步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确保政策类项目资金,继续保证金融扶贫、教育扶贫、“百企万户”等项目资金的使用。
(四)依照有关法规,严格资金使用和管理,确保12月底资金支付比例达到92%以上。
二、项目资金安排
(一)产业扶贫类项目,共3336万。
1、2021年延津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享受政策户就业奖补项目,安排资金105.69852万元。
2、2021年延津县支持脱贫户种植高油花生奖补项目,资金900万元。
3、2021年延津县支持脱贫户种植优质小麦奖补项目,资金480.3578万元
4、2021年延津县“百企万户”奖补项目,资金210万元。
5、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或合作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1639.94368万元。
(二)基础设施扶贫类项目,共1944万元。
(三)教育扶贫类项目,共180万元。
2021年延津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工程项目,180万元(含2020年雨露计划秋季学期中高职业教育助学补贴87.15万元)。
(四)就业扶贫类项目1个,共30万元。
2021年延津县“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项目,30万元(含2020年雨露计划下半年短期技能培训补贴16万元)。
(五)金融扶贫类项目1个,共70万元。
2021年延津县金融扶贫户贷户用贴息项目,资金70万元。
延津县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