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快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20〕34号)文件精神,结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借鉴先进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经验,切实转变政府部门职能,持续深化建设系统“放管服”改革,提供优质公共服务,降低市场运行成本,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为建设“五个新延津”做出城乡建设系统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实现建设系统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推进实现网络互通、数据共享,切实解决服务对象办事“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支持创新创业创造,发挥优秀建筑业企业家示范带动作用,大力营造建筑业企业家健康成长和建筑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强力推进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
1.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发挥好牵头作用,协助县大数据管理局设立综合服务窗口,督促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单位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实行联合审图。进一步规范规划、消防、人防、档案、防雷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出具验收意见。按照“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工程建设项目88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除带方案出让类)工程建设项目83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带方案出让类)建设项目43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础设施线性工程类项目81个工作日以内, 社会投资中小型企业工程项目58个工作日以内”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梳理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事项清单和流程图。
2. 优化用气报装服务。依托河南政务服务网、“豫事通”、供气企业门户网站、移动支付等多种平台方式,开展“互联网+”线上办理和预约上门服务,推行燃气接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用户提供全过程、便利化服务。具备用气接入条件的用户,申请材料精简为报装申请表、单位营业执照、产权(租赁权)证明、设计资料(依情况提供)4项,办理环节整合为用气报审、现场踏勘、接入挂表3个。用气审批立即审批。供气企业通过现场踏勘,在确定供气接入点后,统筹优化供气方案。无外线工程的,0.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确认和合同签订;有外线工程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和预算编制。接入挂表环节,无外线工程的,供气企业在具备施工条件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挂表;有外线工程的,供气企业在取得占、掘路等许可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验收,并在用户符合安全用气条件的情况下挂表通气。
3.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评审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局有关科室(单位)必须及时答复,最迟不超过7个工作日。发生投诉事项的,应积极配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收到投诉后最迟30个工作日内督促其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局进行采购的科室(单位)收到评审报告后,最迟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结果,切实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中标结果确定后,配合招投标等部门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有关科室单位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必须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应积极配合招投标部门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到县财政局进行合同备案。
4.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全面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决定,认真做好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衔接落实等工作。优化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深化公共服务、行政权力中介服务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等关联清单建设,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整治各类变相审批,清理规范目录、备案、计划、规划、登记、注册、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管理措施。全面提升行政审批质效,2020年底,力争实现行政审批事项承诺审批时限比2019年平均再减少五分之一。
5.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和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积极探索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聚焦工程建设领域,以及企业群众办好“一件事”的高频关联事项,推进流程优化和信息共享。落实“好差评”制度,引导企业群众积极评价政务服务绩效。
四、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6.解决“数据共享难”问题。积极配合县大数据管理局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政务数据“全打通、全归集、全共享、全对接”,着力打破信息不共享、系统不联通的数据壁垒。凡可通过数据共享实现信息核验和材料复用的,不得要求企业群众重复提供,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7.解决“项目落地难”问题。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实行前移窗口、提前介入、容缺预审,强力推进项目落地工作。
8.解决“监管整合难”问题。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有效整合归并局机关有关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对同一主体的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强化“信用监管”,依据企业信用情况,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提高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按照鼓励创新原则,留足发展空间,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不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非现场监管,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五、保障措施
9.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局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局机关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指导、协调、督办、考评。
10. 健全推进机制。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实行“周例会、月调度、季督查、半年小结、年度考评”制度。建立评价反馈体系,适时跟踪评估工作成效,通报反馈评价信息,及时调整政策、修订标准、再造流程,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
11.强化监督问效。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奖惩机制,对真抓实干、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进行表彰或奖励;对不作为、慢作为、失职失责等不履行营商环境职责或损害营商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12.激发民企活力。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加强局属有关单位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清理力度,并建立防范和治理长效机制。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帮扶力度,及时为企业纾困解难,着力营造尊重、支持、包容、服务企业家的浓厚氛围。
附件:1. 延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 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樊超楠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建玲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郑战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齐永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玉军 副主任科员
杨君峰 副科级干部
周磊彬 副科级干部
成 员:张明娜 办公室主任
王齐德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股股长
徐 杰 市政股股长
翟现明 人防办负责人
孙海磊 房产服务中心主任
董瑞峰 住房保障办主任
张士岭 公用事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股,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王齐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类别 | 事项 | 重点任务 | 分管 | 牵头单位(科室)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深化 工程 项目 建设 审批 制度 改革 | (1)优化审批方式 | 继续发挥好牵头作用,协助县大数据管理局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安排专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建立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窗口咨询、分办、协调、反馈、监督机制,防止综合服务窗口设置“部门化”。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实行联合审图,相关部门直接依据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报告出具审查意见。进一步规范规划、消防、人防、档案、防雷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单位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实行超时默认制,即对审批部门超过承诺办理时限的事项,一律视为同意,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审批部门承担。全面落实“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 罗玉军 |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股 | 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科室) | 2020年6月 |
(2)推进审批系统应用 | 协助县大数据管理局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及时协调与各部门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协调各部门按照“一码运转、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总体要求,将各类事项实行电子化审批,全部纳入审批管理系统实时监管范围,防止脱离审批系统单独受理,杜绝“体外循环”。 | ||||||
(3)压缩审批时限 | 按照“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工程建设项目88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除带方案出让类)工程建设项目83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带方案出让类)建设项目43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础设施线性工程类项目81个工作日以内, 社会投资中小型企业工程项目58个工作日以内”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梳理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第3、4阶段事项清单和流程图。 | ||||||
2 | 优化 用气 报装 服务 | (5)优化用气报装服务 | 依托河南政务服务网、“豫事通”、供气企业门户网站、移动支付等多种平台方式,开展“互联网+”线上办理和预约上门服务,推行燃气接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用户提供全过程、便利化服务。具备用气接入条件的用户,申请材料精简为报装申请表、单位营业执照、产权(租赁权)证明、设计资料(依情况提供)4项,办理环节整合为用气报审、现场踏勘、接入挂表3个。用气审批时间立即审批。供气企业通过现场踏勘,在确定供气接入点后,统筹优化供气方案。无外线工程的,0.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确认和合同签订;有外线工程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设计和预算编制。接入挂表环节,无外线工程的,供气企业在具备施工条件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接入挂表;有外线工程的,供气企业在取得占、掘路等许可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验收,并在用户符合安全用气条件的情况下挂表通气。 | 杨君峰 | 局公用事业管理科 | 各燃气企业 | 2020年9月 |
3 | 规范 政府 采购 行为 | (6)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 | 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评审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局采购有关科室(单位)必须及时答复,最迟不超过7个工作日。发生投诉事项的,应积极配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收到投诉后最迟30个工作日内督促其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优化采购程序,加强合同管理和支付、交付管理,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局进行采购的科室(单位)收到评审报告后,最迟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结果,切实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中标结果确定后,配合招投标等部门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有关科室单位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必须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应积极配合招投标部门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到县财政局进行合同备案。 | 罗玉军 | 局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股 | 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 2020年12月 |
4 | 精简 行政 审批 事项 | (7)推进简政放权 | 全面提升行政审批质效,2020年底,力争实现行政审批事项承诺审批时限比2019年平均再减少五分之一。 | 罗玉军 | 局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股 | 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 2020年12月 |
(8)整治各类变相审批 | 全面提升行政审批质效,持续整治各类变相审批,清理规范目录、备案、计划、规划、登记、注册、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管理措施。 | ||||||
5 | 提升 政务 服务 水平 | (9)全面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 | 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和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积极探索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聚焦工程建设领域,以及企业群众办好“一件事”的高频关联事项,推进流程优化和信息共享。落实“好差评”制度,引导企业群众积极评价政务服务绩效。 | 罗玉军 | 局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股 | 2020年12月 | |
5 | 解决“数据共享难问题 | (10)全面打通数据壁垒 | 主动配合县大数据管理局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政务数据“全打通、全归集、全共享、全对接”,着力打破部门信息不共享、系统不联通的数据壁垒。凡可通过数据共享实现信息核验和材料复用的,不得要求企业群众重复提供,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 罗玉军 | 局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股 | 2020年9月 | |
6 | 解决“奖补兑现难”问题 | (12)充分发挥奖补资金引领作用 | 针对我局负责支持建筑业发展相关政策存在企业掌握信息不对称、门槛高、审批慢等实际问题,加快完善以奖补事项为基础的政策归类、发布、查询、受理、审核、兑现全流程机制。 | 罗玉军 | 局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股 | 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 2020年12月 |
10 | 解决“监管整合难”问题
| (13)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 统筹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有效整合归并局机关有关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对同一主体的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依据企业信用情况,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及时公开抽查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按照鼓励创新原则,留足发展空间,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 | 罗玉军 | 局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股 | 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 2020年12月 |
(14)持续提升政务诚信度 | 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机制,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实施诚信文化建设工程,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提高建设系统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 罗玉军 | 局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股 | 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 |||
(15)实施“互联网+监管” | 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推行“互联网+监管”,加快与国家在线监管系统对接运行,实现非现场监管,有效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梳理全市监管业务事项,联通各级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汇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业务数据、社会投诉举报数据、互联网及第三方相关数据,推动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和监管数据可共享、可分析、可预警。 | 罗玉军 | 局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股 | 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 2020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