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预防性消杀工作的通告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2-01-13 13:21:33 浏览量:3618 字号: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喷洒消杀。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消杀时间

第一次消杀时间:2022年1月13日23:00至2022年1月14日凌晨1:00

第二次消杀时间:2022年1月19日23:00至2022年1月20日凌晨1:00

第三次消杀时间:2022年1月25日23:00至2022年1月26日凌晨1:00

二、消杀范围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对城区主次干道实施喷洒药物消毒工作,县疾控中心负责对城区内的背街小巷实施喷洒药物消毒工作。各乡(镇)、街道按通告时间统一组织对辖区内村(社区)进行喷洒消杀。

三、注意事项

1、请广大群众在喷洒时段提前关闭门窗,避免户外活动。2、主次干道等公共区域及各类店面门前严禁堆放物品。不要在露天阳台晾晒衣物、放置物品。3、喷洒消毒液24小时内,禁止用手触摸建(构)筑物外表面及花草树木,一旦触摸,请立即用清水冲洗,如遇不适请及时就近就医。

 

 

延津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