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2-01-24 16:28:33 浏览量:17004 字号:

一、总体情况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本》的相关规定,结合农业农村局实际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方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其他需要选择事项等六部分,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021年,延津县农业农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依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全面推进行业信息公开制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成立组织,按照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总体要求,明确职责分工,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依照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对信息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单位未收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务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及要求等。二是完善制定信息公开工作部门监督查处办法,明确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以及对应公开二未公开信息行为的责任追究。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一是安排专职人员对平台进行维护,及时有效的工作工作动态;二是设置信息查阅场所和信息查阅点;三是建设标准化政务公开栏,按要求公开上级部门文件、相关政策等。

       (五)监督保障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与目标考核、社会服务承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机结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标准、严要求进行,使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信息记录不完备,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的,经过核实后及时做出处理,并及时告知申请人。2021年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信息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在政策解读和一些专栏中存在认识不足,不够重视,工作积极性不高,公开信息不全面。

  下一步,我局将以问题为导向,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局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培训工作机制,使培训范围覆盖单位全体工作人员。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强化信息公开中存在的薄弱点,要更加全面的,专业的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作用。在公开平台上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及时了解政务信息,积极参与并提出建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