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2-02-21 11:25:18 浏览量:3601 字号:

县民族宗教事务中心

现将《中共延津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延津县委统战部

                               202114


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2019〕5)和《延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津县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延政〔2019〕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了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有关文件精神,转换市场监管理念,创新监管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和减少权力寻租,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尊重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职责。

(二)公正高效。坚持公正文明执法,不同类型的监督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公开随机抽查时间、程序和结果,推进社会监督,确保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主要内容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除处理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或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以外,均应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监管。

四、工作任务

开展清真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市场整治定向抽查;

1.抽查时间:20211月至6月。

2.抽查对象及比例:对辖区内清真食品生产、清真食品经营市场主体进行抽查,按不低于50%比例抽取检查对象。

3.检查内容:清真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清真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抽查是实施商事制度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县民族宗教事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切实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具体人员严密组织实施。

(二)严格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搞好协调配合,加强沟通交流,形成改革合力,确保抽查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开展系统培训。要对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提高业务素养和业务能力,自觉规范执法行为。

(四)强化舆论宣传。重点宣传随机抽查对于营造公平的市场发展环境、降低市场主体成本、推动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方面的重大意义,弘扬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行为,曝光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形成守法诚信的市场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