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结合商务领域实际,扎实推进商务诚信体系建设,着力营造法制化商务氛围,高度优化区内营商环境,结合工作职能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 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系列精神,以“守信受益,失信惩戒,诚信自律”为导向,坚持新发展理念,着力加强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信息共建共享,着力落实商务领域信用联合奖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便利的消费环境,高质量推进宽城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程序,避免选择性执法,确保执法公平公正,提高执法效能。
2.坚持“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全覆盖”原则。坚持以化解风险、遏制事故为目标,突出高危行业领域这个重点,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确保1个执法年度内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实现全覆盖。
3.坚持“分类执法、无事不扰”原则。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守法状况,将执法范围内的企业划分为不同类别。对遵法守规的企业少执法或者不执法;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多次违法违规、安全生产问题突出、纳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要增加执法频次,加大处罚力度。
三、工作目标
积极培养企业诚信经营理念,开展信用宣传,引导主体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做好安全生产主体信用信息录入工作,根据管理办法将企业信用等级和信用分类进行细化并落实,建立和运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监管体系。
四、主要任务
企业分类执法要按照“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动态调整”的原则,以企业安全风险等级为基本依据,结合企业自身企业性质、安全生产特点、发生事故情况及守法状况,划分为A、B、C、三个类型,进行差异化精准执法。
1.A类。企业性质为国有制,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原则对此类企业,采取1个执法年度内实现不少于2次全覆盖执法。
2.B类。企业性质为非国有制,规模较大城区企业,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企业。原则对此类企业,结合年度执法工作计划,采取1个执法年度内实现不少于3次全覆盖执法。
3.C类。企业性质为非国有制,生产安全意识不强,规模较小乡镇企业。原则对此类企业,结合年度执法工作计划,采取1个执法年度内实现不少于5次全覆盖执法。
延津县商务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