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津县委办公室 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21年第一批重点项目开展首席服务官分包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2-02-22 15:52:20 浏览量:3471 字号: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县委各部委,县直有关单位,各骨干企业,各人民团体:

为更好地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推动重点项目顺利实施,2021年我继续开展级领导分包督导重点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分工

分包重点项目依据以下原则:一是县四大班子有关领导分包街道)安排;二是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三是有利于项目协调推进和工作连续性。

第一批分包重点项目范围:一是省市重点项目;二是省“982”补短板项目;三是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四是专项债项目;五是投资亿元以上重大产业类、民生类、基础设施类项目。

级领导主要负责分包项目建设的督导、协调和推进等工作。

政府副长除负责自身分包的项目外,还要帮助其他级领导协调推进工作分工范围内的重点项目。

级领导是分包督导重点项目建设的总负责人,负责所分包重点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各街道)、直各有关单位按照项目隶属关系为重点项目建设的责任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为重点项目建设的主要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重点项目建设的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手续办理、建设进度跟踪、资金落实等工作。各街道和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重点项目的选址、规划、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建设环境等方面工作。发改、财政科工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局、住建、水利、文化旅游局、电力公司、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分别负责涉及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和要素支持保障工作。项目法人单位全面负责资金落实、招标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

在县级领导分包的基础上,每个项目明确一个县直部门作为项目分包单位,负责从项目立项、用地、规划、环评、报建、开工、建设直到竣工全过程推进,项目分包单位责任人要跟踪掌握项目推进进度,全面了解并及时向分包县级领导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协助分包县级领导协调解决推进中存在的前期手续办理、外部建设环境、工程建设进度等问题,督导项目按照时间节点顺利推进。

二、加强督导检查

全面落实级领导“五包”责任,即包项目立项开工、包项目融资建设、包项目施工环境、包项目进度质量、包项目竣工投产。级领导每月对分包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督导检查1-2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对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实行专线直报,项目单位直接向分包项目的级领导报告项目建设中所涉及的问题,由分包项目的级领导挂牌督办,项目单位对落实情况实行报制度。

各重点项目责任单位负责同志,每周对负责的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督导检查1次,并及时向分包项目的级领导汇报项目推进的重要情况。

三、健全工作制度

(一)落实项目推进责任省市重点项目、亿元以上重大项目、中央投资项目、专项债项目等重点项目推进建设

关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项目责任单位要建立项目落实情况建设进度台账向分包县级领导定期汇报服务和落实情况;发改委每月对各街道、产业集聚区及县直有关单位项目推进建设情况进行通报。

(二)完善督促检查制度。发改委按照各项工作要求和进度节点进行督查项目推进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级领导分包重点项目存在的问题,由发改委以工作提示函或当面汇报的形式,及时提醒相关级领导。

(三)坚持项目调度会议制度。实行重项目例会制度,一般项目调度会议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召集,重点项目调度会议由县长召集,省、市重点项目专题调度会议由县委书记召集,统筹解决分属不同归口、分包级领导难以协调、影响项目落地的外部环境、要素保障、手续办理及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会同县发改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生态环境等有关单位严格落实联审联批工作责任制,规范运转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努力形成运转高效、协调有力的工作局面。

(四)建立首席服务制度。全面落实《延津县首席服务员制度实施方案》,建立重点项目首席服务员制度,从全县各有关单位抽调业务骨干派驻重点项目单位,负责协助项单位解决项目推进中涉及的各类问题,全力为重点项目建

设打造一个宽松、高效、安全、和谐的发展环境。

 

附件:延津县2021第一批重点项目首席服务官分包情况表

 

                                中共延津县委办公  

                                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  

                                2021629

延津县2021年首席服务官分包重点项目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