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 关于《河南鑫科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平方米铝合金表面处理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延环书审〔2022〕1号
来源: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 发布时间:2022-03-18 09:40:19 浏览量:4637 字号:

河南鑫科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河南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王林浩主持编制完成的《河南鑫科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平方米铝合金表面处理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环评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局委班子会研究、环审委审核、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评估报告决定,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书》内容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原料、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租赁位于新乡市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北区)纬七路东段新乡市亿达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场地建设年处理3万平方米铝合金表面处理研发生产项目,新建机械加工(含阳极氧化)生产线1条,主要产品为铝金属零部件。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要全面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阳极氧化生产线产生的硫酸雾、NOx,采用“生产线密闭+槽边抽风+上方抽风”措施收集,酸雾吸收塔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硫酸雾、NOx废气经处理后须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硫酸雾30mg/m3,NOx200mg/m3的排放限值。   

对污水处理站各处理设施进行密闭,并将收集的恶臭气体引入生物滤塔除臭装置进行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NH3、H2S排放速率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 H2S0.33kg/h、NH34.39kg/h排放速率要求;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要求。

喷砂工序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中其他涉气工业企业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口10mg/m3的限值要求。

2、废水:阳极氧化生产线废水,其中脱脂废水经油水分离设施、化抛水洗水经除磷预处理、染色废水经脱色预处理,上述废水经预处理后与阳极氧化生产线其他废水进入综合生产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外排;生活污水进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外排。项目外排废水经管网进入延津首创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出水水质须满足延津首创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要求。

3、噪声:高噪声采用减振、隔音措施治理,治理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固体废物须按照《报告书》提出的措施进行处置,一般固废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

四、项目完成后全厂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1765t/a、NH3-N0.0026t/a,NOX0.1249t/a,颗粒物0.011t/a。

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安装污染物在线检测及监控设备、用电量在线监控装置、视频监控装置,并按要求

与环保部门联网。

七、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项目投入生产后,相关环保措施、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同时投运,建设单位要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八、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或防治污染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必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九、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

2022年3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