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新冠肺炎病毒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年第15号)
来源:延津县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2-03-25 17:17:27 浏览量:11145 字号:

根据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为彻底排查潜在人群感染者,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3278:00开始采样工作,18:00完成采样工作。

二、采样对象

延津县辖区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 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附后和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按照行政村社区、防控区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就近采样点参加采样。

四、特别告知

为保障核酸检测工作安全、有序、快速高效进行,请广大公众提前在“放新办”小程序预约登记,预约登记后生成的核酸检测个人预约二维码可以截屏保存长期有效,全通用。预登记后,请居民根据行政村(社区、防控区)组织安排,携带预登记二维码和身份证户口本、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放新办”小程序核酸检测预约登记二维码

全员核酸检测采样期间,除疫情防控、基本民生保障相关单位和需连续性生产的工业企业人员外,其余人员3月27日原则上不流动。

24 小时内做过核酸检测、48 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48小时内参与过新冠疫苗接种的工作人员、核酸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采样,但必须及时向行政村(社区、防控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采样对象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发生交叉感染。

请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 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六对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人员健康码一律标记为黄码,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核酸采样检测过程中,公众无需紧张恐慌,不驻留聚集围观,不拍照录像,不在网络社交媒体随意转发现场的相关内容,不造谣、不传谣。对传播不实内容和散布谣言者,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如有变化,以延津融媒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延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

延津县全民核酸检测固定采样点分布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