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我县公职人员外出和公务商务接待工作的通知
延疫情防指〔2022〕14号
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县直各单位:
当前,国内疫情多点散发、频发,省内多地出现聚集性疫情,存在社区传播外溢风险,为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疫情形势,进一步阻断疫情传播链条,降低疫情输入风险,现就我县公职人员外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公职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自即日起,所有公职人员外出,必须在外出前向所在单位报备外出地点和外出事由,非必要不前往有疫情的地市;各乡(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各单位要负责做好外出人员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出市必须经一把手签字同意。市外人员因公务和商务活动入延,接待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入延前提醒来访人员提前在“放新办”报备,认真查验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到延后督促其按照规定落实好健康管理措施。
二、严格执行报备报告制度
公职人员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所有出市休假或外出的公职人员在返延前,务必提前在“放新办”完成报备(包括当天外出当天返回人员),入延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启程前和入延后及时向属地村(社区)、城区防控区和所在单位报告,持续关注个人健康码、行程卡,一旦发现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行程轨迹显示7天内去过国内高、中、低风险区,要严格按照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查验返延人员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报告,督促其按期进行核酸检测,并如实填写《延津县公职人员外出报备报告单》(见附件),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于每周五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加大外出期间个人防护
公职人员外出期间,要密切关注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疫情风险情况,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和管理,自觉接受体温监测、健康码查验、“场所码”扫码验码等;坚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人员聚集性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四、严肃疫情防控工作纪律
县督查专班将根据各单位报备报告落实情况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对虚报瞒报外出行程、不落实报备报告制度或拒不配合落实防控政策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甚至造成疫情输入风险的,依法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当事人责任。
附件:《延津县公职人员外出报备报告单》
2022 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