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延津县首贷服务中心运行服务事项的通知
来源:延津县金融工作局 发布时间:2023-06-26 17:21:16 浏览量:4261 字号: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获得信贷的能力,充分发挥金融对市场主体的要素服务保障作用。现将规范首贷服务中心运行服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首贷服务中心是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提升市场主体获得信贷能力的重要举措。通过设立首贷服务中心,推动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更好地获得首次贷款等金融服务,提高获得信贷水平、降低融资难度和成本,切实缓解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

二、设立地点及方式

首贷服务中心设在延津县政务大数据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由县金融工作局主办,组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入驻,开设专门服务窗口,加挂“首贷服务中心”标识牌,在窗口设置显著对外标识,为企业提供首贷“一站式”服务。

三、运作模式

首贷服务中心为综合考虑辖内银行信贷政策、产品特点、服务差异、风险偏好等因素,采取机构“轮流”值班服务模式,县域各银行机构以“月”为周期轮流派信贷人员到中心值班服务。各银行所选派人员必须为专职信贷人员,熟悉本机构各类信贷产品及办理流程,沟通交流能力强,工作作风优良。

四、工作模式

(一)中心主要任务

入驻银行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信贷政策解读、贷款产品、贷款条件、办贷流程等咨询服务,为我县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二)工作流程

1.现场接治。当值服务员了解客户信贷需求、信贷资质,推荐相关金融产品,一次性告知信贷业务办理所需资料清单,指导客户规范申报贷款资料。

2.确定意向。客户对比当值机构的信贷产品,自主确定一家或多家银行机构,确定合作意向。

3.办理备案。对确定意向的客户,当值人员在首贷服务中心相关台账上登记确认,并将信息及时报送给关银行,银行应由专人负责对接,加快办贷进程

4.跟踪服务当值服务人员对受理业务实行全流程跟踪,对企业融资进展情况及时开展回访。对暂时达不到申请条件、不能办理贷款的要及时告知原因、解释清楚。

5.评价激励。对入驻银行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业绩等进行量化考核,按月进行通报。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县金融局协调解决首贷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中的问题,组织实施考核、通报、督查及评价,确保首贷服务中心规范高效运行。各入驻银行对派驻人员进行金融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质量首贷服务中心当值人员对客户信息保密,不得将企业信息、贷款需求提供给第三方。

(二)开展评估问效。首贷服务中心建立业务报告制度,入驻银行每周向金融局报送首贷业务开展情况,开展情况将纳入延津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评价激励办法的考评体系。

()加强宣传引导各银行要通过多种途径,做好首贷服务中心宣传推广工作,让广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首贷中心的工作职责和联系途径,提高公众知晓度,对于好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要及时总结上报、汇总推广,提升宣传效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延津县首贷服务中心接待服务台账

2.首贷服务中心跟踪回访情况汇总表

3.首贷服务中心银行值班表

 

延津县金融工作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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