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2023年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
来源:延津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7-24 10:04:16 浏览量:13915 字号:

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

为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重要部署,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行业健康发展,现将《开展2023年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0日

 

开展2023年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方案

 

为认真落实《延津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通知》(延双随机办〔2020〕1号)有关要求,结合延津县市场监管领域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特制定《开展2023年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3年7月至2023年9月

二、抽查对象及范围

随机抽查事项范围:对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开展部门联合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

三、抽查部门及抽查内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基本用工的监督检查。

市场监督管理局:营业执照登记事项检查、广告行为检查。

四、检查人员

由县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检查工作的需要,分别提供相对应的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建立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库,与抽查对象随机匹配,成立联合检查组。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执法检查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对检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时,检查人员须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告知检查目的和具体要求,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实地核查、制定询问笔录、建立检查台账等工作,做好执法检查全程记录。

(二)强化抽查结果公示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将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应按规定在作出行政处罚之日内向社会公开,并及时归集至本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附件:2023年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2023年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