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召开十五届第38次常务会议
来源:延津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1-19 09:40:15 浏览量:13785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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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2日下午,县长李中耀同志在第一会议室主持召开第38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关于我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延津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处置已撤销学校闲置资产等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延津县电动车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等工作。巩红敏、李瑞阳、王继倩、张凤琴、周传斌、崔文明、崔兴辉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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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了关于我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情况汇报。会议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撑,是我们必须始终抓好抓牢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底线任务。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将做好督察整改作为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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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了延津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会议强调,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要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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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了处置已撤销学校闲置资产的情况汇报。会议指出,随着我县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群众倾向于选择更为优质的教育资源,原有的零散农村教学点已经不能满足当前形势需要,整合撤并符合上级政策要求,是大势所趋。要坚持不可移动资产优先用于保障村卫生室、党群服务中心或乡镇站所建设原则,按照国有资产处置办法,尽快将已撤销学校闲置资产移交到位。

会议研究了《延津县电动车规范管理实施方案》。会议指出,对电动车进行规范管理,是进一步改善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提升群众文明安全出行意识,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的重要举措。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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