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召开十五届第42次常务会议
来源: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4-12 16:37:08 浏览量:9268 字号:

2024年3月27日下午,县长李中耀同志在第三会议室主持召开第4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全国春季农业生产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延津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等五项制度》《2024年延津县封闭城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地热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S310长邵线延津县与封丘县交界至石婆固镇段改建工程实施方案》《年产800吨光半导体材料项目投资协议书》《新特新材绿色技术创新示范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书》,听取关于延津县优化营商环境主要工作的情况汇报、2023 年度延津县县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的情况汇报。巩红敏、王继倩、周传斌、秦峰、崔文明、崔兴辉出席。

会议研究了《延津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等五项制度》。会议强调,制定《延津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等五项制度》,对健全完善行政案件应诉工作机制,降低全县诉讼案发量、败诉率意义重大,同时也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如何更好办理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提供了制度遵循。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好本单位法制人员以及执法人员的学习,确保五项制度实施效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处理涉及本单位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积极配合复议机关,通过复议调解、双方和解等方式,有效降低行政诉讼案发量和败诉率,发挥行政复议对执法单位的监督作用,规范复议案件的答复工作,指导全县行政应诉案件办理。

会议研究了延津县优化营商环境主要工作的情况汇报。会议指出,优化营商环境事关全县发展大局,是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我县总体排名较去年虽然有所提高,但部分指标仍处于全省落后位次。一方面,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理念,从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执法质效、强化要素保障等方面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另一方面,要按照《延津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奖惩实施办法(试行)》(延办文〔2022〕7号)有关规定,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同时,县纪委监委要硬起手腕,对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严肃追究责任,倒逼各部门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和质量,以一流营商环境打造投资兴业热土。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相关阅读:

图解:县政府召开十五届第42次常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