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关于《延津县五行检测有限公司液化气钢瓶检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 发布时间:2024-07-05 16:31:41 浏览量:255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7876006     通讯地址:延津县西安大道市民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延津县五行检测有限公司

液化气钢瓶检测项目

延津县胙城乡刘庄村段与309线交叉口路南66号

河南睿嘉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的建设内容为:5/15/50kg瓶阀装卸机、15kg在线式瓶阀装卸机、5/50kg瓶阀装卸机、5kg印字机、50kg印字机、在线钢瓶双面双色印字机、电动实验泵、水压实验机、钢瓶加热装置、抛丸陈锈机、静电喷涂流水线、2/50kg翻转式气密性试验机、4/50kg吊兰式气密性试验机、15kg在线式气密机、抽真空系统、瓶阀校验台、压扁机、在线抽残翻转架、中压空压机、中压储气罐、低压空气机、低压储气罐、弯头、钢瓶辊筒输送线、钢瓶板链输送线等。

主要治污设施:噪声:噪声采取隔声、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

废气:印刷、固化工序废气的非甲烷总烃集气罩收集+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1);抛丸除锈工序的颗粒物经密闭收集+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静电喷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脉冲反吹式过滤装置处理后,未回收的颗粒物密闭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再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清运。

固废:废钢丸、除尘器收尘一般固废间暂存,定期外售;废滤袋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原厂家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催化灯管、废油墨桶、废机油 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危废单位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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