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大报告学习汇编 | 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
来源:共产党员网 发布时间:2024-07-22 09:16:27 浏览量:4685 字号:

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是反腐败斗争基本方针和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体现了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共产党执政规律、党的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党的二十大报告着眼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深刻阐明了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基本原则、战略重点、方法路径,为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提供了根本遵循。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反腐败斗争是其中关键一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展了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开辟了党的自我革命新境界。

实现党全面领导反腐败力量的战略性重塑。党的十八大前一度出现管党不力、治党不严问题,一些贪腐问题触目惊心,引起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强烈不满和义愤。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人民最不满意的是腐败、最忧心的是腐败、最痛恨的也是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旗帜鲜明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祛疴治乱,实现反腐败领导体制重塑、战略目标重塑、组织机构重塑、工作力量重塑、责任体系重塑,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构建起党全面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格局,健全了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各级党委统筹指挥、纪委监委组织协调、职能部门高效协同、人民群众参与支持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汇聚起全党全社会动手一起抓的强大合力。

反腐败斗争赢得了我们党永葆先进纯洁的历史主动。党中央坚持从政治高度把握和推进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纠治“七个有之”,铲除党内野心家、阴谋家,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消除了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我们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浴火重生,防止了因腐败蔓延、“四风”肆虐、特权横行而变质褪色,赢得了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人民衷心拥护的历史主动;防止了党被利益集团、权势团体渗透干预,赢得了党的肌体健康纯洁、全党高度团结统一的历史主动;防止了党在日益复杂的斗争中懈怠停滞,赢得了走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主动。

坚决有力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党中央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十年如一日、一刻不停歇。严肃查处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坚决清除对党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分子,深化金融、国企、政法、粮食购销、煤炭资源、开发区建设等重点领域反腐败工作,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反腐力度和规模之大世所罕见、史所罕见。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464.8万余件、处分457.3万人,其中立案审查调查中管干部553人,处分厅局级干部2.5万多人、县处级干部18.2万多人。2014年以来,“天网行动”共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10668人,追回赃款447.9亿元,“百名红通人员”已有61人归案。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8.1万人主动投案,2020年以来共有21.6万人主动交代问题,反腐败斗争减存量、遏增量成效不断彰显。

防治腐败的制度效能全面提升。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协同推进,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坚持依规治党,制定修订一系列重要党内法规,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和反腐败法律体系,增强制度刚性,防止“破窗效应”,贯通执纪执法,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发现个案背后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综合效应。

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不断加固。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用理想信念强基固本,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用优秀传统文化正心明德,补足精神之“钙”,铸牢思想之“魂”。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持续开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深入清除滋生腐败的思想病毒。加强年轻干部思想教育,引导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印发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意见,引导党员干部锤炼党性、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更加完善。党中央坚持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组建国家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与同级纪委合署办公,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对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的权力监督格局,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健全纪检监察与巡视、司法、审计等协作配合机制,构建起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突出“关键少数”,破解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从理论创新到实践创制,从重点突破到全面覆盖、系统集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增强。

(摘自《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