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11-12 08:58:44 浏览量:190 字号:

许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管理学生课间十分钟自由活动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我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1.下一步要求全县各学校根据各学段、各学校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运动能力基础、个人喜好及学校活动空间的实际情况,正确引导学生课间开展跳橡皮筋、踢毽子、跳绳、呼啦圈、原地小步跑、高抬腿跑及各类体育小游戏,以及保护视力米字操、眺望远方、师生共同活动等有益身心的活动项目,丰富学校课间十分钟活动内容,让学生走出教室进行有氧运动。

2.为全面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促进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高,推动我县学校体育工作扎实、有效、长期开展,延津县教育体育局于2024年2月26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县各中小学校,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作机制。各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采取每天2个大课间或每天1次活动课等形式,切实保证在校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鼓励在课后服务中开展多样化的体育活动,降低学生近视率、肥胖率。大力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对锻炼内容、强度和时长等提出明确要求,不提倡安排高强度锻炼。学校要对家庭体育锻炼加强指导,提供优质锻炼资源;及时和家长保持沟通,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校外体育活动时间,培养学生体育锻炼习惯。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欢迎您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