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11-12 09:21:32 浏览量:226 字号:

刘保红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国家从2001年开始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学费、免教科书及补助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从2017年开始该政策扩大到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从而使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良好的基础教育、使每一个家庭感受到国家的温暖;二是经咨询,制定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时,县发改委没考虑财政拨款因素,按生均实际成本核定了每所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三是据了解周边县区在核定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时,考虑了财政拨款因素。参考以上三点,目前我县不宜把民办学校生均经费财政拨款留到学校使用,怕引起家长误解,对国家的义务教育免费政策没有获得感。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欢迎您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

                        

                           延津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