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素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更新村庄标识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及生态文明村建设的重大决策,使农村基础实施配套更加齐全,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更加便利,2013年,县民政局对全县25个新农村示范村、97个一类生态文明村及县区域内快速路两侧22个村标识牌进行了设置。随后,以点带面,指导经济条件许可的行政村,规范设置本村村标识牌或牌坊式的门楼,进而推动了全县村标识牌设置工作。
目前,我县个别村标识牌出现老化、破埙等情况,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特别是收到您提出的建议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此项工作,一是利用十天时间对全县村标识牌情况进行了排查摸底,并根据统计情况起草关于我县设置和改造村标识牌所需资金的请示,待县政府批复后根据依据批复意见对全县的村标识牌进行设置和改造。二是对S225线齐村段破损的“齐村”村标识牌进行了更换。
感谢您对我县民政事业及地名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继续为延津地名管理工作建言献策。
延津县民政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