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延津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11-12 10:18:01 浏览量:690 字号:
靳秀萍刘振玲、孙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的关爱服务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法律宣传工作。组织人员每年在“3·8妇女节”举办普法讲座,以妇女权益保护与维权为主题,进一步推进妇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妇女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引导更多的妇女利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全县中小学校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全县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90余场次,为学生上好“法治第一课”,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0000余份。帮助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学会如何依法保护自己,推进法律援助向学校延伸,得到学校师生的热烈欢迎。

在广场等人群密集地开展老年人法治宣传,用通俗易懂语言讲解常见的“你中奖了”等各类诈骗手段,通过“以案释法”加深老年人对养老诈骗危害的了解,普及防电信诈骗等法律知识。

二、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县法律援助中心对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开通绿色通道,对他们的案件进行优先接待,优先办理,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申请诚信承诺制,建立信息共享减证便民,简化手续。在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法律援助代办点,让群众通过乡镇司法所视频会见系统,在13个乡镇代办点直接办理法律援助申请,使群众少跑路、不跑路。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受理申请等服务。2024年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46件,妇女法律援助案件81件,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2件,上门服务2件。

三、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持续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现共有9家律师事务所的94名律师担任全县339个村(居)法律顾问,已实现专业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在村里就能咨询法律问题。在公证处积极开展“敬老月”公证公益服务活动,全市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老年人申请办理遗嘱公证的,免收公证费用;办理其他公证的,减收公证费用。开通绿色通道。开设专门办证窗口,指定专人负责接待,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申请办理公证的,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出证;对行动确实不便的老年人申请公证的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2023年为老年人办理公证数70件,免费办理遗嘱公证4件。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继续聚焦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提高法律服务质效。

一、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干部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切实锻造一批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司法行政业务骨干,加强业务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的全面提升,强化服务为民理念。

二、优化服务平台。打造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一站式”法律服务,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三、提升法律服务能力。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多举措推动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公证、村居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提质增效,让公共法律服务惠及千家万户。

专此答复,感谢你对县司法局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