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津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延津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4-11-29 16:32:33 浏览量:2654 字号: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25日至6月14日,市委第十巡察组对延津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3日,市委巡察组向延津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延津县民政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肃认真的去对待,切实履行党组的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级干部为组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问题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整改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党组书记申延霞坚决扛牢扛稳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带头扛起主体责任,亲自挂帅,靠前指挥,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注重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同时,还注重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防止问题反弹。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集中整治工作站位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扛稳整治责任,巡察以来,共召开7次党组会议,研究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制定了《延津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承担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养老服务机构财务管理的制度》《延津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财务规范管理的制度》《延津县民政局关于加强上级拨付公办敬老院资金支出管理的制度》《延津县公办敬老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公办敬老院院长工作职责清单》《延津县公办敬老院工作人员服务标准》,对生活费、护理费、运转经费列出明确支出项目,明确敬老院院长、护理人员、炊事员、勤杂人员四类人员的服务标准。三是对民政所长、敬老院长和敬老院财务人员进行财务业务培训1次。四是为11家敬老院开设对公账户,规避特困老人救助资金挤占挪用风险。五是对养老机构44名在职护理员进行了为期5天的技能培训。六是统筹老年助餐资金,用于敬老院厨房、餐厅设施等硬件提升。统筹福彩公益金26.2余万元,用于敬老院墙体、地面、衣柜、床头柜、防滑垫、扶手等基础设施项目。通过以上两种途径,有效提升了敬老院基础设施和整体面貌,同时节省敬老院运转经费开支,填补水电费开支存在的空缺,规避挤占老人生活费的风险,适当减轻乡(镇、街道)财政负担。七是加强对养老机构的日常督导检查。八是就对分管领域敬老院管理履职不到位问题,责成分管副局长写出检查,同时由分管副局长约谈相关股室负责人。

2.关于“对自身职能定位不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月26日,局党组对局5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二是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对养老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实行清单式督导检查,增加督导频次(每月至少一次),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3.关于“挤占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问题进行梳理,向问题涉及的乡(镇、街道)印发《工作提示函》,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将挤占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金退还敬老院账户或乡民政账户。存在挤占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费列支水电费现象的11个乡(镇、街道)已将挤占资金足额拨付至敬老院账户或乡民政账户,涉及金额882832.38元。二是印发了《上级拨付公办敬老院资金支出管理制度》,对生活费、护理费、运转经费列出明确支出项目,不得挤占挪用混支。三是联合县财政局社保股审查敬老院账目1次。

4.关于“工作人员未缴纳生活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厘清未缴纳生活费的人员范围和欠交金额,责令全县80名敬老院工作人员限期补交2021年至2023年所欠生活费,共补交伙食费23.268万元。二是制定印发《延津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敬老院院民零花钱发放标准及服务人员伙食费缴纳标准的办法》,要求敬老院工作人员据实核算伙食费,制定就餐表如实记录,月底按实际就餐情况进行汇总,上交敬老院帐户或财政所代管的敬老院账户。目前各敬老院工作人员均按月据实交纳伙食费。

5.关于“敬老院资金转管理人员个人账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问题涉及的乡(镇、街道)下发《工作提示函》,要求其聘请审计部门或第三方会计机构开展专项审计,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二是要求并协助敬老院开设对公账户,规避特困老人救助资金挤占挪用风险。目前,我县公办敬老院已开设了对公账户;三是开展审计监督,对相关账务进行审计;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组织处理,今后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6.关于“白条列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问题涉及的乡镇下发《工作提示函》,要求其聘请审计部门或第三方会计机构开展专项审计,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二是开展业务培训,邀请县财政局、审计局业务骨干为各乡(镇、街道)民政所所长、敬老院财务管理人员培训授课,提升财务管理能力水平。三是开展审计监督,今后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7.关于“大额使用现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问题涉及的乡镇下发《工作提示函》,要求其聘请审计部门或第三方会计机构开展专项审计,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二是针对敬老院使用现金支付特困人员丧葬费问题,制定了《延津县民政局关于加强特困供养对象丧葬费发放的制度》,今后由县民政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特困人员的丧事承办人发放丧葬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8.关于“截留特困供养人员丧葬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涉及资金4500元支付给相关人员;二是对有关工作人员诫勉谈话处理。三是举一反三,制定了《延津县民政局关于加强特困供养对象丧葬费发放的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9.关于“重复报销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强化财务管理,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目前相关人员已将重复列支的50元费用退还乡财政所民政账户,同时做出书面检查。

10.关于“安全隐患排查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监管职责;二是僧固乡敬老院房屋经相关部门鉴定属于D级危房,目前房屋已上锁封闭,停止使用;三是石婆固敬老院已在餐厅及厨房门口增加反光条标识,走廊只摆放了灭火器,杂物及无关物品已全部清除。

11.关于“敬老院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僧固乡敬老院院民床上用品及衣物保持干净整洁;二是石婆固镇敬老院已于6月1日安装了热水器、花洒,配备了全自动洗衣机,解决老人洗衣洗澡问题;三是胙城乡敬老院院民床上用品及衣物保持干净整洁。东屯镇敬老院院民宿舍、床上用品、衣物保持干净整洁;四是司寨乡敬老院已发放第2季度特困人员零花钱(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五是制定了《延津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敬老院院民零花钱发放标准及服务人员伙食费缴纳标准的办法》,院民零花钱发放标准提高至60元/人/月,每月发放一次,7—10月份的均已按时发放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党内学习教育,推动局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使党始终成为民政改革发展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坚决贯彻重大决策部署,全力推进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和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民政资金使用管理,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根本,以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为抓手,全面提升相关项目资金管理水平,确保民政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

(三)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着力构建管党治党长效机制。始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善始善终,务求实效,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73-7106166;邮政信箱: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88号六楼东604房间;电子邮箱:yjxmzj@163.com。

 

中共延津县民政局党组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