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老旧小区焕新颜 改出群众新生活
来源:延津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2-03 11:09:15 浏览量:536 字号:

老旧小区改造,既是涉及居民日常生活的点滴小事,也是促进城市扩容提质的民生大事。近年来,延津县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让老旧小区焕发出了“新活力”,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实现了“原地升级”。2024年,共对金隆花园、锦绣小区、潭龙社区等9个老旧小区88栋居民楼进行改造提升,惠及居民2636户。

多重举措促改造

组织领导强保障。积极组织各相关部门参与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做实做细工作衔接和责任落实,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改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合理安排改造时间和施工时序,确保按期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统筹资金做加法。充分发挥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通过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2494万元,省财政资金1765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等渠道筹措改造资金,深度挖掘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存量资源、文化资源,鼓励市场化方式运作。

明确切口抓整治。紧贴民生需求,对确定的老旧小区配套设施短板及安全隐患进行摸底排查,按照 “应改尽改”原则,将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力、供排水等问题纳入改造任务中。改造过程中也注重因地制宜,融合小区及属地文化特色,有效凝聚起小区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问政于民,集众智

问“需”于民,明方向。改造前,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多方配合,广泛听取居民意见及建议,“改什么、怎么改”与小区居民共同商议,将房屋主体陈旧老化、路面破损和停车难、充电难、绿地混乱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优先列为改造内容。

问“计”于民,促施工。改造中,针对建设初期造成的道路堵塞、施工噪音和部分家属楼和独院改造意见不一致等问题,充分听取居民建议,并组织群众到已完成改造小区现场观摩,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进一步调动居民参与改造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问“效”于民,保成效。改造建设直至竣工验收阶段,邀请群众代表全程参与工程质量监管和工程验收,确保符合群众期盼和需求。竣工后,组织建设、监理单位和业主代表共同进行初验,对工程质量、效果进行综合检查,并进行现场点评,对查出的问题要求进行再次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关。

下一步,延津县将进一步改善群众人居环境,让更多的老旧小区在改造中成为宜居整洁、安全绿色、设施完善、服务便民的“美好居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