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18〕46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等文件规定,现对延津县民办职业技术培训学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情况进行发放前公示:
2024年11月22日至2025年1月11日,新乡市新华职业培训学校开展了保健按摩师(1期);养老护理员(2期、3期、4期、5期);2025养老护理员(1期);电子商务师(1期)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共计258人。
2024年11月14日至12月18日,新乡鑫长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开展了起重装卸机操作工(1期、2期、3期)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共计127人。
以上人员均已结业并取得相应证书。现将拟补贴人员情况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时间内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县人社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3日—2025年2月20日
监督电话:0373-7692337
附件:延津县职业技能培训拟补贴人员花名册;
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