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延津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2-26 16:48:14 浏览量:4454 字号: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18日至9月1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单位进行了巡察。10月24日,巡察组向中共延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农业农村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相关讲话与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晰整改的具体方向和要求。制定了详细的整改实施方案,并逐一明确了责任分工,确保每一项整改措施均有明确的责任人负责推进与监督,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在推进整改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关键环节,以钉钉子精神狠抓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地见效。

党组书记杨志刚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程督导巡察整改,确保措施精准高效执行。通过建立台账、明确责任、设定时间表及逐项销号管理,保证整改全面无遗漏。实践中,我们强化组织、深剖问题、严督实效、构建长效。这些举措使巡察整改取得显著成效,为今后的农业农村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跟进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22日召开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组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确保每位党组成员能深刻领会政策导向与实践要求。二是为巩固学习成果,我局于2024年11月25日修订并发布了《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明确了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的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同时,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具体到每月需完成的政策文件学习及专题研讨主题,明确了每项学习任务的责任人,确保学习活动的有序开展。

2.关于“落实省委“中原农谷”战略不够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县已按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对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中原农谷建设打造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创新高地的意见》、省政府《“中原农谷”建设方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原农谷发展规划(2022—2035年)的通知》和省人大《中原农谷发展促进条例》进行学习,并成立了延津县中原农谷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延津县“中原农谷东区”实施方案》,正在制定《延津县“中原农谷东区”发展规划》,目前初稿已编制完成。二是我县在创新平台、人员交流及项目招引等方面保持对接并开展相关合作,加快推进“中原农谷东区”建设。三是自省政府“方案”印发以来,局党组结合自身实际,围绕“东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招引了江苏口水娃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烘焙食品和1万吨预制菜生产项目河南豫中王酒业有限公司白酒文化产业园、河南心食代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调味面制品等一批食品加工项目,实施了3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河南省花生产业集群、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等一批农业重点项目。四是目前《延津县中原农户东区实施方案》延政〔2025〕11号文件已出台并印发。下一步,我局将结合东区定位,围绕擦亮“中国第一麦”品牌,以打造大粮食产业集群和全国优质粮油生产制造基地为契机,以项目建设为抓手,谋划实施好高标准农田建设、主要农作物单产提升、现代渔业绿色发展等重点项目建设。确保中原农谷东区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项目建设有序推进。

3.关于“工程建设中监管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原则,督促乡村两级加强设施管护和日常保养,对质保期内出现问题的设施及时安排施工队伍对接,进行维修更换,保障设备正常使用。二是加强项目施工监管,在今后项目中探索引入第三方全过程管理机构,参与工程质量监管。三是加强人员培训,组织农田建设股全体人员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进行学习,提高项目管理业务能力。

4.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现代化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水泵与井不匹配,井出砂、塌陷”问题,原因是设计时考虑到当地地下水位变化等因素,配备了高扬程、大功率水泵,确保水井可以正常使用。目前出砂的问题井已经进行洗井,塌陷的井已重新打,群众可以正常使用,满足灌溉需求。二是针对“机耕路未修路肩”问题,已督促施工单位,组织施工地对其进行补修。针对“出水口修建在路肩区域内”问题,在今后的项目中结合实际,充分谋划设计,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三是在今后项目设计过程中,充分征求乡村两级意见,结合农民实际需求,确保大型灌溉机等的单机覆盖面积达到对应标准。针对平移式喷灌机农田未覆盖问题,该地块安装有地埋管和卷盘式喷灌机不影响群众正常灌溉,下一步在今后项目设计时充分结合地块实际情况和群众诉求,合理规划设计,避免再次出现类似现象。

5.关于“乡、村两级管理责任抗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各乡镇加强对《延津县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办法》的学习,完善建后管护机制和管护巡查记录,切实承担起管护主体责任。二是指导各乡镇成立工作专班,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管护,建立巡查制度和档案,落实一长两员机制。三是结合农田基础设施大会战活动,修复机耕路路肩,疏浚排涝沟渠,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常态化有效。

6.关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2024年县农业农村局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由班子成员带队的群腐集中整治排查工作包乡督导组,对各乡(镇、街道)实行常态化督导检查。一是在各乡村、交通要道张贴《关于开展全县农业农村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公告》并在延津融媒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举报。二是下乡入村入户收集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逐户销号,督促整改。三是运用大数据筛查,对补贴数据异常的农户开展调查。印发《关于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补贴自查自纠行动的通知》,切实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2024年6月28日农业农村局印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制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核查制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制度》等三项制度,并要求乡镇监督村委执行到位。

7.关于“农业技防工作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土壤改良项目中有机肥或土壤改良剂一发了之”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对项目实施区域内土壤改良剂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加快实施。在今后的项目中,充分征求乡村意见,加强对土壤改良的宣传,避免一发了之,充分实施土壤改良项目,确保土壤改良发挥成效。二是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深化,细化,切合实际并提前了解项目村具体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研判,避免出现工作漏洞。三是抽调骨干力量到村入户,进行技术指导,加大抽查力度,确保项目实施工作不留死角。下一步坚决在既定的时间节点之内全部发放到户,一旦发现个别村发放不够及时或以其他借口迟发,未发的现象,我局将与乡镇紧密结合,加强沟通,压实责任,采取必要手段,坚决不让类似情况发生。

8.关于“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成立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专项小组,由党组书记亲自担任组长,明确各成员责任分工,确保整改工作有序、稳步推进。二是2024年10月31日在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局党组深入研讨了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的总体目标,细化了每一项整改措施、设定了严格的整改时限,并指定了具体的责任人,以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都能精准对接、有效落实。三是为持续跟踪整改进展,局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研究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最新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整改过程中涌现的新问题,从而确保整改工作能够持续深入、取得实效。四是我局还深刻汲取巡视巡察与审计反馈的教训,不仅就事论事进行整改,更举一反三,对全局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梳理与自查。

9.关于“审批窗口不审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行政审批事项77个,均入驻政务服务大厅。二是2024年12月26日,制定《延津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规范我局窗口管理,切实增强窗口工作人员政治、责任、服务和奉献意识,从根本上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效。完善农药、兽药等经营许可证标准化流程。三是抽调4名工作人员于2024年12月26日至31日进行培训,并到窗口专职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确保办事群众“一站式”办结。

10.关于“智慧农业设施管护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农情监测监测站杂草已清除,保证设备正常使用。关于杀虫灯遭人为损坏的问题,已向县公安机关报案,并立案调查。下一步针对所有农情检测站设施设备由本区域内区域站管护。利用监测站的数据经专家讨论,及时做好病虫防治信息推送。

11.关于“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局党组研究出台《延津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指引》(延农〔2024〕19号)《延津县农村闲置教育资产管护使用暂行办法》(延农〔2024〕23号)《延津县村级财务公开暂行办法》(延农领办〔2024〕7号)《延津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延农领办〔2024〕8号)。二是紧盯问题整改,确保整治实效。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基层一线,面对面问需、问效、问策,帮助基层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推动整改落实。下一步,持续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按照省市《关于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我县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充分利用我县2024年度7月份开展的“三资”专项清查工作及11月份开展的“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的清查数据,开展清产核资录入工作。

12.关于“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我县农业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理项目实施完毕,审计中所提到的4个回收站已停止回收。二是为加强农业包装废弃物的有效回收,我局加强了督导力度,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要求各农药经营门店自行回收。2024年以来,先后检查农药门店215家次,督促履行回收义务。三是已对185家农药经营门店签订了回收承诺书。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不履行回收义务的,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3.关于“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路肩、防护林被破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延津县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办法》,严格要求乡镇组织乡村管护人员学习,加强管护人员管理,加大对路肩、防护林的管护。二是结合我县开展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大会战工作,充分调动乡镇积极性,排查路肩、防护林,及时进行维修和补栽。

14.关于“落实多元化管护机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乡镇对《延津县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办法》进行学习,督促乡镇加强建后管护,切实承担起管护主体责任。二是指导各乡镇成立工作专班,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管护,建立巡查制度和档案,落实一长两员机制。

15.关于“乡、村两级管理责任抗得不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农田基础设施大会战工作,督促乡镇开展路肩培土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路肩培土256.8公里。一是指导乡镇根据《延津县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办法》出台实施细则,开展集中宣传、排查、集中整改等行动。二是指导乡镇组织专业队伍,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要求,对被铲平的路肩进行恢复,并加强宣传教育,向农户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性和机耕路路肩的作用,提高农户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16.关于“农田防护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较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乡镇组织学习《延津县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办法》,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原则,严格落实有关规定,承担起建后管护主体责任。二是结合我县开展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大会战工作,充分调动乡镇积极性,排查农田防护林,及时进行补栽。截至目前,全县农田防护林裁植34613棵。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化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清零‌‌。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每一项问题都有专人跟踪、逐项销号。同时,定期组织“回头看”,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复查,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并建立健全问题反馈机制,鼓励群众监督,对新发现或未彻底解决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问题清零。

(二)优化规划布局,提升建设质量‌。结合巡察反馈,科学调整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确保项目布局更加合理,与县农业发展、生态保护相协调。同时,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并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和装备,提高农田灌溉效率、土壤肥力和作物产量,实现高标准农田的高效利用。

(三)‌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工作质量‌。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同时,通过多渠道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农田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激发其参与热情,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中共延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