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内容:
主持人:我们的节目正在通过延津电视台、FM92.1、延津融媒官方抖音、微博、视频号以及云上延津进行同步直播。大家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收听收看我们的节目,并进行现场留言提问:第一种方法是搜索微信公众平台飞扬921,在上面回复“直播”二字,对话框就会弹出我们正在直播的节目;第二种方法是打开抖音,搜索“延津融媒”四个字,就可以看到我们的直播了;第三种方法是在微信视频号当中搜索“延津融媒”同样可以观看到我们的直播;第四种方法是打开云上延津APP来收看节目;最后一种方法是通过微博搜索“延津融媒”同样可以收看到我们的节目。也欢迎大家把我们的直播链接转发到您朋友圈,让更多的朋友收听收看到我们的节目。
首先,有请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慧同志,为我们介绍自然资源局有哪些职责,让大家对自然资源局有一个更清晰的了解。
杨慧:大家好!我是延津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慧。很高兴通过咱们《阳光政务面对面》栏目和大家就自然资源工作进行交流、探讨。我们会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耐心解答大家的问题。
下面,我就自然资源局承担的职责和业务范围向大家进行介绍。一是落实国家、省、市、县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构建节约集约生态空间布局。二是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指导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三是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四是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上级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五是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做好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负责自然资源违法案件举报受理,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主持人:刚才,在介绍咱们职责时,讲到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可以先介绍一下什么是国土空间规划吗?
郑华:好的,我来讲一下。国土空间规划是我国近年来在规划领域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一方面,国土空间规划结合主体功能定位,为国家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家规划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发挥好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城镇空间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
主持人:刚提到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一个“多规合一”的规划,本次对该规划编制工作有哪些新要求?
郑华:我县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总结可得如下新要求:首先是贯彻新理念,编制工作中要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突出体现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性、科学性、协调性、操作性、权威性。其次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紧紧围绕“郑州都市圈”,“郑新一体化”,“国家现代化产业园”,“中原农谷”,乡村振兴战略等国家、省市的重大战略,对于延津县的发展趋势、面临问题和挑战进行科学预判,确定延津县坚持“两个高质量”,朝着“三个强县、四个新延津”的目标,基本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延津。三是夯实基础研究,统一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作为规划现状底数和底图基础,统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作为空间定位基础,尽快形成现状底数和底图基础。在全面摸清家底、深入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开展规划编制工作。最后是同步搭建信息系统。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基础,形成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筹建设国家、省、市、县各级系统,实现上下贯通,做到自上而下一个标准、一个体系、一个接口。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党中央做出的一项面向未来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整体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建设美好家园的重要手段。
主持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三区三线”为核心内容,并且正在划定中,请问“三区三线”具体指的是什么呢?我县是怎样开展这项工作的呢?
郑华:“三区三线”划定是本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一项核心工作,“三区”是指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国土空间。其中,城镇空间是指以承载城镇的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要素为主的功能空间;农业空间是指以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为主的功能空间;生态空间是指以生态系统服务和生态产品提供为主的功能空间。
“三线”即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永久基本农田是国家保障粮食安全的底线,关系到国家的“米袋子”不容侵占。生态保护红线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是最重要的生态空间。城镇开发边界是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以城镇功能为主的区域。
“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中,我局主动作为、尽心尽责,积极配合做好涉及各行业领域的举证工作,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坚持底线思维,把握窗口机遇,强化问题导向,吃透用好政策,立足实际,摸清家底,守好底线,扎实做好“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做到既保护好口粮田、又保障建设发展,既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突破发展瓶颈制约,科学精准划定“三区三线”。
其间根据“三区三线”国家划定规则的不断变化,共试划了三次, 最终于8月11日上报市局省厅,由省厅报自然资源部审核。
主持人:我们知道村庄规划由来已久,但是在当前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对于村庄规划也有了新的要求,可以为我们介绍一下吗?
郑华:你这个问题提的非常好。站在新时代的新起点上,有必要对村庄规划进行重新审视,回望过去,展望未来。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乡村振兴的背景下的村庄规划,是法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规划应当因地制宜,突出地域特色,强化生态优先、底线管控、统筹协调,实现全域要素覆盖,通过城乡融合激活乡村土地资源价值。要注重传承文化,留住乡情乡愁,以村民为主体,体现民生民意。所以说,在当前背景下,深入挖掘村庄发展潜力,实现乡村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我们要对全县村庄现状进行深入剖析,基于此,确定发展目标和分类引导要求,制定村庄规划策略却引导乡村更新发展路径,促使我们延津县的乡村真正实现全面振兴。
主持人:有一司寨乡网民提问,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是农村所有的建设项目都需办这个证吗?
郑华: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集体所有土地进行乡镇企业、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初审意见后,报我局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村民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或者村内空闲地进行住宅建设的,应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同意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主持人:好的。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是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那么我局在优化营商环境、土地要素保障方面都开展了些什么工作呢?都有什么新的举措?
范守兴:好的。土地要素保障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就是保障项目用地报批和保障项目土地供应。在这两方面,我们根据省厅文件精神以及“项目为王”理念,切实改变“项目等地”转变为“地等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于 2021年12月在自然资源系统开通了土地报批“直通车”服务和2022年3月印发了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出让实施方案,提高了审批效率,缩短了项目开工时间。
主持人:一切生产活动都需要土地资源保障,如何合法使用土地,是大家都关心的问题,刚才也提到了项目用地报批,那么到底什么土地需要报批?报批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范守兴:首先,《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在实际报批操作中存在“两种类型三种情形三种方式”。
“两种类型”,一是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二是涉及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需办理征收审批手续。
“三种情形”主要有国有或集体农用地、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征收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未利用地通过转为建设用地合并征收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三种情形。
“三种方式”主要说的是报批组卷方式,一是批次用地。。二是增减挂钩批次用地。三是单独选址项目用地。
其次是土地报批的总体流程为:用地单位或个人依据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和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申请用地、经县政府国土规划会议研究同意后,自然资源局组织报批材料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核、最后报省政府批准;涉及基本农田、耕地超35公顷、其他土地超75公顷的由省政府转报自然资源部批准。
涉及土地征收的,首先由县政府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10个工作日后,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然后县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委会公告至少三十日;结束后,组织听证工作,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最后,由涉及乡镇政府(办事处)组织村委会、村民签订预征收协议。用地批准后,县政府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涉及乡镇政府(办事处)组织正式征地,落实各项补偿费用。
以上就是使用哪类土地需要报批,以什么情形、按什么方式报批以及报批的具体流程。
主持人:嗯!好的。一网友发来信息,问企业想扩大生产,想让土地尽快上报批复,听了土地报批“直通车”这个词觉得很新鲜,想了解一下具体是怎么一个“直通”法呢?
范守兴:为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 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推进“三个一批”项目建设和“万人助万企”活动,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及文件精神,一是将建设用地审批由县级组卷报市级审核再报省级审核变为县级组卷直接报省级审核,减少审查环节,提高了审批效率。二是合并办理。将政府用地请示和审查意见“合二为一”,把审查意见作为请示文件附件,实现一个文件分情况说明。三是优化流程。实现报批系统自动审查,录入即合格,减少了人工审核事项,极大提高了土地审批效率。
主持人:前面提到,为保障项目用地,在土地供应中提出“标准地+承诺制”出让这一新的举措,请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什么是“标准地”?推进“标准地”出让会对企业带来哪些好处?以及目前我县为“标准地”出让做了哪些准备工作?
范守兴:好的。为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打造自由便利的投资贸易环境,实现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我县积极推动“标注地+承诺制”改革。所谓“标准地”,是指在新建工业项目由政府组织先行完成土地勘测、地灾、压覆矿、环评等9项区域评估的基础上,并先行设定建设规划、能耗、环境、投资强度、亩产税收等控制性指标,以及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必须得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的可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
“标准地+承诺制”出让通过区域评估前置、明确控制性指标,由“承诺制”代替“审批制”,使企业跳过了中间繁琐的行政审批环节,借鉴“最多跑一次”改革经验,提供代办服务,让企业享受更为高效便捷的服务,切实把减轻企业负担的重大举措落到实处。
截至目前,我县“标准地+承诺制”出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区域评估有望在8月底前全部完成评审事项,力争年底前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出让工作。
主持人:听了刚才的介绍,相信我们听众对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出让已经有了一个更深地认识,同时也希望这些惠企政策能尽早推行,切实给企业带来腾飞发展保障的“红利”。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近几年也备受关注,听众朋友们也十分的想了解一下,您能给简单介绍下吗?
范守兴:好的。说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我们就要了解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都有哪些类别。一类就是群众用于居住生活的宅基地,一类是比如村卫生室、村委会及学校等具有公益性的公共设施用地,另一类就是兴办企业用于生产经营性活动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目前,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正在建立我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价格体系,这项工作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基础工作。同时对强力推进我县城乡融合发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下步,待国家相关配套政策出台后,稳慎推进该项工作。
主持人:有网友提问,国家有关政策对耕地保护的要求越来越严,他想在自家责任田上种植果树,问政策是否允许?
侯云:这位网友看来非常爱学习,也明白自己的投资行为不能与国家大政方针相违背,有这种意识非常好。在此,我详细解答这位网友的提问,2020年11月4日,国务院专门下发了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在意见上明确提出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一般耕地应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对市场明显过剩的非食用农产品,要加以引导,防止无序发展。
根据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基本农田严禁发展林果业,当前的基本农田占我县耕地面积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在新的三区三线划定工作中,基本农田可能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所以您想发展林果业也好,有其他投资项目也好,如果您的责任田是基本农田,那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建议可以就近到所在乡镇自然资源所咨询责任田的性质,根据答复意见再进行投资。是所以建议
主持人:众所周知,延津县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全国优质小麦产业化示范县,同时秉承国家粮食安全的重任。近年来国家多次出台文件,对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提出了系列要求,目前,涉及最新耕地保护的相关要求都有哪些呢?
侯云:在当前的国际国内大环境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为了确保粮食安全,保证18亿亩耕地红线不减少,实现藏粮于地的战略目标,从2020年开始,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和《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还联合出台了《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些文件的出台将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提高到一个新的政治高度,对这些文件梳理后可以概括为“八不准”、“六严禁”、“五不得”、“四严禁”和“两确需”。
一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1.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2.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3.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4.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5.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6.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7.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8.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二是耕地保护“六严禁”。1.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2.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3.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4.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5.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6.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
三是耕地用途“五不得”。1.不得在一般耕地上挖湖造景、种植草皮;2.不得擅自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还还湖规模;3.不得违规超标准在铁路、公路等用地红线外,以及河渠两侧、水库周边占用一般耕地种树建设绿化带;4.未经批准不得占用一般耕地实施国土绿化;5.未经批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不得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四是永久基本农田“四严禁”。1.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2.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3.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4.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新增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五是防护林和设施农业用地“两确需” 。1.确需在耕地上建设农田防护林的,应当符合农田防护林建设相关标准。建成后,达到国土调查分类标准并变更为林地的,应当从耕地面积中扣除。2.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
对违反上述规定,新增乱占耕地建房的,实行“零容忍”,坚决整治。未经批准改变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地类的,应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未经批准改变一般耕地地类的,原则上整改恢复为耕地,确实难以恢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主持人: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最后,有请杨局长请简要介绍下步自然资源工作的思路和打算。
杨慧:2022年,我们将聚焦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正确处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一是重集约、提品质、拓空间。加快构建完善我县“多规合一”“三区三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进一步促进资源整合和空间一体化发展,履行好“规划引领、管控约束”,强化节约集约能力,有效提高资源配置质量和效益。二是守红线、明底线、筑防线。坚守资源保护红线,落实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严控新增违法占地行为。结合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筑牢依法行政防线,有效规避、预防、控制土地征收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三是强基础、提效能、创亮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费用”上持续下功夫,大力实施“审批提速、服务提质”,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主持人:感谢杨局长的回答。到这里,我们本期节目就要结束了,如果您有问题,可以在云上延津APP的问政板块来进行留言,届时将会有工作人员为您进行登记,并第一时间交办到涉及的单位为您回复。也希望所有的听众能够依法、理性、合理、正确的表达诉求,违法过激的言行也会对其进行依法处理。在这里我们会持续秉承——听取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的原则,办好《阳光政务面对面》栏目。再一次感谢今天做客直播间的各位嘉宾,也感谢收听收看我们节目的朋友们,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