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延津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延津县农村自建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安委办〔2018〕50号)文件要求,胙城乡扎实开展农村自建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 经过胙城乡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制定《胙城乡农村自建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胙城乡农村自建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姜国锋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原守云同志、副乡长周子钰同志任副组长,乡直有关各站所负责人及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
二是开展排查活动 2019年1月2日胙城乡召开农村自建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会议,就排查整治重点对象、工作步骤、教育培训等工作进行安排。要求各村将正在建设或计划建设的房屋进行统计并上报。目前,各村正在摸排阶段,预计1月4日完成初步大排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