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自获得河南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以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项目招投标,于2017年11月6日确定了中标企业,分别是:风铃移动互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新乡市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邮政集团延津县分公司、新乡市艺轩广告有限公司。并签订了服务合同,制定了详细的资金拨付办法。采取按照示范项目进度拨款的方式进行拨付,目前,第二批预算3000000元,占资金总金额的21%资金拨付中标企业,现将实际财政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公示如下:
2019年7月25日拨付风铃移动互联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预付款1625200元;
2019年7月25日拨付新乡市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预付款434900元;
2019年7月25日拨付新乡市艺轩广告有限公司预拨付款274100元;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工作指南》(豫商建〔2017〕4号)文件精神,河南省邮政集团延津县分公司由于验收未达标,未拨付预付款,后续待整改合格后,将拨付预付款。
延津县电子商务办公室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