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豫人社规〔2021〕4号文件规定,我局对新乡市企航职业培训学校、辉县市锦鹏职业培训学校申报的2022年6月-2022年8月农村脱贫劳动力享受生活费补贴申请资料进行了审核,拟给予385名脱贫劳动力生活费补贴94620元,现将拟补贴人员花名册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时间内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县人社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8日-2023年3月7日
电子邮箱:yjjiuyeju@163.com
监督电话:0373-7697901
附 件:拟补贴人员花名册
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