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关于对《新乡津麦缘食品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包方便面及销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 发布时间:2023-04-28 16:54:11 浏览量:1825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7876006         

通讯地址:延津县西安大道市民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新乡津麦缘食品有限公司

年产8000万包方便面及销售项目

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北一路与四海路交叉口西北处

新乡市蓝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该项目占地面积8928平方米,预建设方便面生产线2条。主要设备有和面机、喂料压延机、蒸面机、切割分排机、油炸机、风冷机、自动包装机等

1、废气:颗粒物无尘投料站收集后经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油烟、非甲烷总烃两条生产线分别各自1套复合型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合并至1根15m高排气筒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在厂区总排口混合后经市政管网一同排入延津县第一污水处理厂处3、噪声:减震基础、厂房隔声安装消声器4、固废: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定期外售;废面渣、油渣经收集后委托第三方处置利用;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委托第三方处置利用;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委托污泥处理厂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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