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7876006
通讯地址:延津县西安大道市民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新乡市亚洲金属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 还原炉渣资源改造项目 | 新乡市延津县产业集聚区新乡市亚洲金属循环利用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深圳市森恒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是对现有年处理15万吨废旧蓄电池项目产生的还原炉渣深层次资源化利用,把还原炉渣经高温熔融水淬处理,回收部分铅的同时,减少废渣的量,不但降低了大量危废转移过程中对环境的危害,而且降低了企业处置危废的费用。主要生产设备:破碎机、富氧熔炼炉、水淬系统等。 | 1、废气:破碎工序二次密闭,废气收集后通入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尾气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富氧熔炼废气废气经“SNCR+急冷沉降+覆膜袋式除尘器+双碱法脱硫”治理后由50米高排气筒排放。2、废水:冲渣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冲渣工序,不外排。3、噪声:厂房密闭隔音、距离衰减等。4、固废:收集尘、高铅尘、污泥均回用于生产。脱硫石膏作为建材出售。水淬渣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待产生后进行危废属性鉴别,如属于危险废物则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如属于一般固废则用作建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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