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津县塔铺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报告
来源:塔铺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4-05-29 16:03:51 浏览量:5345 字号: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10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塔铺街道党工委开展常规巡察,并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了巡察意见反馈会议,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扛稳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及时召开党工委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央、省市县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党工委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二)强化组织实施,以改促治推动全面提升。成立塔铺街道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梳理巡察反馈问题清单暴露的制度问题、作风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以改促治推动街道党工委整体工作组织建设更加坚强,作风更加优良,制度执行更加有力。

(三)强化成果运用,系统施治提升治理能效。以刀刃向内、壮士断腕的改革精神写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在切实解决好具体问题的同时,开展系统治理,注重从制度机制上加以规范,坚决防止回潮复燃,切实提升治理效能,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全力推动整改落实

我街道对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42项问题,逐项整改情况如下: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问题(16个)

1.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每月安排不少于一次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自1月10日以来,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主题开展了5次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同时通过2024年1月份主题党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深全体机关干部政治理论素养。二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塔铺街道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同时坚持政治理论知识考核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政治理论知识测试,2024年2月19日,组织塔铺街道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理论知识测试,参加测试的50名干部职工成绩均合格。

2.对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宣讲的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由班子成员带头,抽调单位业务骨干,自2024年1月12日开始,至2024年2月份前完成了对塔二等11个村党的二十大宣讲工作。二是抓好学习培训。2024年2月,通过党员分组、领导领学,其他党员交流发言的形式,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再学习、再交流。2024年2月28日,塔铺街道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党的二十大知识测试,参加测试的45名干部职工成绩均合格。

3.“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完善《塔铺街道“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做了明确规定。2023年12月5日(边巡边改)、2024年2月21日、2024年2月28日,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学习了《塔铺街道“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二是健全党内监督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街道纪工委监督作用,全程参与、实时跟进“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落实。三是自2024年1月9日以来,我街道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2次,7笔财务支出均有会议记录研究,未再出现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工委会研究“三重一大”的事项的情况。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了《塔铺街道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我街道在2024年1月26日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024年1月份的主题党日和2024年2月7日的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上,学习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强调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在重大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高度重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打好主动仗,防患于未然。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强化土地执法、信访稳定等当前重点工作的学习,同时做好会议记录。自巡察反馈以来,我街道共召开党工委会议9次,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三是要求全体党工委委员做好日常学习记录,并安排专人负责检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个人学习笔记,每月检查一次。

5.党建带团建工作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将共青团理论学习纳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中。自巡察反馈后,我街道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共同学习“共青团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挺膺担当的决定”、2024年3月8日学习“深化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 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凝聚青春力量”。二是深化党工委对团建工作的研究部署,2024年1月29日,党工委会议研究讨论街道“党建带团建”工作。三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学习平台,整合教育资源,滋养青年理想信念,自巡察反馈后,我街道利用塔铺街道青年之家发布活动共计7次。

6.夯实乡村振兴基础不够。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自巡察反馈后,我街道针对夯实乡村振兴基础不够这一问题积极研究、深入讨论,2024年1月21日召开会议,结合各村实际,引导各村发展种子存储、种植大棚、农产品深加工等产业,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特色产业,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二是鼓励、扶持、指导各村建立合作社,截至目前,我街道已建立包括延津县慧杰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延津县利军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在内的114个合作社。通过规模化经营和资源整合,既提高了农产品的生产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也为壮大村集体经济奠定基础。

7.指导“五星”支部创建有短板。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大五星支部创建培训力度,2024年2月23日、2024年3月19日我街道召开的组织委员例会,对“五星支部”创建工作再次进行深度讲解。二是加强“五星支部”创建指导力度,自巡察反馈后,街道党建办专职人员分别到胡堤、北孟湾等村庄就“五星支部”创建工作进行实地指导,同时街道分管副职就村规民约上墙问题,分别对盐厂、北孟湾、胡堤、南郑庄、太平庄、沙口、任光屯村进行下村指导,因地制宜地提出了建设性的指导意见,现村规民约已全部完成上墙。

8.落实冬春救助政策有偏差。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针对落实冬春救助政策有偏差这一问题,我街道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业务知识培训,深入贯彻领悟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户。二是压实领导及包村干部责任,我街道以管理区为单位,区委书记为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管理区长、包村干部作用,利用每日晨会提升思想认识、转变思想观念、校正思想偏差。同时开展政策、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履职能力。2024年2月20日,召开全体机关干部大会,再次强调要认真履职尽责,干好本职工作。三是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利用微信群、村内公告栏等方式,全方位进行宣传,同时安排工作人员入户走访,深入群众家中讲解最新政策,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

9.规范集体经济合同不彻底。

整改情况:整改中,逐村整改,十八里村预计6月份完成。十八里村已经召开村民大会,制定好规范的合同文本,正在签订规范承包合同。沙口等村正在调研摸底中。

10.人居环境整治还需加强。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按照“三清一规范”“六清六乱”治理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塔铺街道人居环境治理制度》,按照制度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二是自巡察反馈后,我街道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活动,对辖区23个村庄进行大清扫、大整治,重点清理垃圾乱堆乱放、道路积水等问题。截至目前,大油坊等5个村存在的垃圾乱堆乱放、道路路面积水等问题已整治到位。

11.“四好农村路”管护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自巡察反馈后,我街道对万高线、老盐线、盐吴线、关夹线、新小线、北东线6条线路的绿化及培土保存率进行排查,全面统计原有栽种/棵、保存率、补栽种/棵数据。同时,明确各村管护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四好农村路”管护工作。二是对辖区绿化树养护不力的5条乡村道路进行培土补植,清除高于路面的路肩培土,严格落实路长负责制,明确管护制度,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12.以处罚代替整改。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关于谢某、赵某、秦某、陈某等4起非法取土案处罚决定未执行到位,非法取土处未恢复土地原貌的问题,自巡察反馈后,我街道土地所联合执法大队,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整改工作,截至目前上述四处均已整改并恢复土地原貌。二是塔铺街道杨庄村村民杨某已于2022年1月7日将违法占用的797.64平方米耕地退还给杨某,目前已退还给杨某,有杨某负责耕种管理。塔铺街道任光屯村村民郭某在2021年7月10日将违法占用的7583.27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北孟湾村集体。延津县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已处罚到位后并办理相关用地手续(豫政土﹝2021﹞1255号)。

13.设施农用地使用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关于巡察组所反馈的4家专业合作社申报设施农用地与其实际使用情况不符合的问题,2024年2月19日,塔铺街道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自然资源局到现场查看,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其中胡堤村合作社棚外有“提供小麦、花生种子……字样”及仓储棚内存放有加工机械,截至目前棚外字体、机械已清理完毕;通郭村合作社疑似存在收售花生小麦等经营行为,已督促当事人停止经营行为,已整改到位。任光屯种植合作社存在“收购花生”字样,疑似存在收购花生行为,已督促当事人清理“收购花生”字样,并停止经营行为。同时也要求四家当事人写出承诺书,承诺不改变合作社设施农用地备案用途。

14.4起线索处置不到位。

整改情况:整改中,2024年5月底整改完成。一是2020年5月到期的107线新乡改建工程项目部临时用地,地上建筑物已拆除完毕,剩余水泥管待水泥清理后拆除,所有建筑物构筑拆除完毕后,开始破除地面复耕土地,预计5月底完成。二是原塔铺乡政府大院违规建购物中心。塔铺街道塔一村村民洪某非法占用耕地建钢结构大棚。针对该行为,塔铺街道办事处将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2023〕15号)方案要求,积极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对其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原塔铺乡北林场违法占地建石料加工生产大棚行为,2021年9月,塔铺街道已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对其立案查处(立案编号:(延自然资立〔TP-0002〕)。于2021年9月27日依法对其做出罚款78964.34元;拆除占用土地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的行政处罚(延自然资源罚决字〔2021〕TB-002号),截止目前罚款已交纳。对于违建拆除处罚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延自然资申字〔2021〕TB-002号)。

15.卷宗整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已按照卷宗档案管理要求,对卷宗进行逐页编号,按照一案一卷、统一卷皮、装订整齐的要求,逐卷整理装订,确保卷宗文档装订规范。二是2024年2月22日,由塔铺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组织执法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及卷宗文书制作培训,增强行政执法卷宗的规范性。

16.执法大队履职尽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9月1日,塔铺街道已对塔一村村民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回执)。二是2024年2月22日,由塔铺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组织街道全体执法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问题(16个)

17.述职述廉报告照抄照搬。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2024年1月13日,塔铺街道办事处主任对抄袭的2名科级干部进行谈话,并责令2人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二是2024年1月23日,塔铺街道召开班子扩大会议,会上两名同志作反思发言,对班子成员开展公文写作培训。三是抄袭的2名科级干部在深刻反思自身错误后,分别于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7日作出书面检讨。

18.“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12日,塔铺街道召开党工委会议,组织学习河南省能力作风建设年会议精神、县委关于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要求,要求要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为抓手,认真履职、主动担当。二是建立能力作风建设“工作通报月榜”,分别于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18日通报街道争先创优、信息宣传、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能力作风建设中的经验做法。三是按照《关于在全县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塔铺街道能力作风建设责任及任务清单》。

19.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认真履行廉政提醒谈话制度,2023年12月24日至27日塔铺街道办事处主任,分别对班子成员开展谈话提醒,询问岗位廉政风险点、一岗双责等问题;分管领导对管理区长等中层干部开展岗位风险廉政提醒。二是统计2024年塔铺街道岗位廉政风险点,对党政办、党建办等各科室部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根据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同时将排查结果告知街道全体机关干部,加深机关干部对自身岗位风险点的认知。

20.规矩意识淡薄。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2023年10月20日,对在巡察进驻动员会上玩手机和接打电话的6名人员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开展讲党课、典型案例的培训学习,街道纪工委于2024年2月8日,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各村支部书记召开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起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典型案例通报的会议,以会议形式进一步强调规矩的重要性,让机关干部从思想上改变,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22.主动发现问题能力有欠缺。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自接到巡察反馈后,我街道高度重视,街道纪工委分别于2024年2月21日、2月28日、3月6日、3月13日,召开纪工委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延津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纪检干部岗位履职能力。二是定期召开业务研讨会,拓宽交流学习渠道,提高发现线索案件能力。2024年3月21日,街道纪工委召开会议,由街道纪工委书记主持会议,向纪委专干传授如何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三是组织纪委专干进行审查调查安全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以考试的形式,检验知识掌握情况,让纪检监察干部真正做到既懂纪又懂法,增强主动发现问题能力。

23.案件卷宗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已整改。强化纪检专干业务能力,定期召开业务研讨会,拓宽交流学习渠道,提高发现线索案件能力。2024年3月21日,街道纪工委召开会议,由街道纪工委书记主持会议,向纪委专干传授如何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严格按照审理室的要求,依据模拟卷的格式对案卷进行整理、完善。

24.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指导不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2024年3月13日,塔铺街道纪工委联合财政所,组织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纪工委群体成员召开塔铺街道村务监督委员会业务培训会,开展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政策理论和监督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同时发挥好街道纪工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

25.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备案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我街道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备案制度执行不严格规范方面的问题,我街道认真反思,2024年1月29日重新学习了《县管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试行)》通知,加深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流程意识,明确完善报备工作要求。二是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完善塔铺街道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备案台账,街道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涉及婚丧喜庆事宜到纪工委进行备案、填写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

26.村干部坐班制度抓的不够严。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塔铺街道规范村干部坐班制度及定期检查通报制度》,明确规定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确保村干部坐班制度有据可查。二是自巡察反馈后,我街道纪工委安排专人不定期对辖区村两委干部坐班情况进行抽查,询问坐班情况、工作情况及生活情况。三是2024年1月15日,塔铺街道对巡察发现的10个无人坐班的村支书进行提醒谈话,再次强调村干部坐班制度重要性。

27.应对突发事件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应对突发事件意识不强这一问题,我街道高度重视,深知安全问题至关重要,2024年3月27日,应急部门负责人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工作中麻痹大意等情况进行查摆剖析。二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健全《塔铺街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根据现实情况调整塔铺街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小组,统一指挥塔铺街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工作。三是强化应急意识、组织应急演练。自巡察反馈后,我街道应急演练2次,以实际行动增强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28.会议记录造假。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我街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自巡察反馈后,对团工委业务部门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2次,分别为2024年1月11日、2024年3月12日,在提升业务技能的同时,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二是2024年1月11日召开的团工委例会上,对会议记录进行了重新捋顺,同时明确了专人负责会议记录,确保以后会议记录内容不漏项,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29.公车封存上报不认真。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1月25日印发《塔铺街道关于严格公务用车管理提示提醒函》,督促严格执行公车封存、使用报备制度。二是持续做好塔铺街道公务用车派车登记工作及2024年2月8日春节、2024年4月3日清明节假期公务用车封存停驶工作。

30.代理记账存在监管漏洞。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由财政所负责记账,2024年1月10日我街道取消与代理记账公司合约,同时明确街道财政所岗位责任,街道纪工委加强日常监管。二是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能力,自巡察反馈后,开展财政相关业务培训2次,分别是2024年2月20日开展的财政理论知识培训、2024年3月27日开展的实操业务知识培训,在拓展会计人员知识面的同时,切实提升记账人员专业水平。

31.办公用品采购廉政风险较大。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规范细化管理,修订印发《塔铺街道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各项费用开支进行严格细致的制度规范,提高机关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制定《塔铺街道办公用品购置和管理制度》,对采购、管理、核销等内容进行统一规定。二是党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办公用品的入库与发放,持续做好办公用品的购入登记和领取登记工作。三是加强机关干部对党纪党规和财务制度的学习,2024年3月4日,塔铺街道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学习党纪党规和财务制度会议,从思想上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认识,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2.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健全财务规章制度,修订印发《塔铺街道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各项费用开支进行严格细致的制度规范,提高机关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强化财务队伍管理,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能力,自巡察反馈后,开展财政相关业务培训2次,分别是2024年2月20日开展的财政理论知识培训、2024年3月27日开展的实操业务知识培训,在拓展会计人员知识面的同时,切实提升记账人员专业水平。三是整理规范记账凭证,按分类装订成册,确保每笔支出有章可循,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33.公务用车维修有悖常理。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根据我街道实际情况,调整完善《塔铺街道公车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务车辆定点停放、定点维修、专人负责、统一调配,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车的车辆管理格局。二是加强公务用车业务学习,2024年3月4日,塔铺街道在四楼会议室组织业务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切实加强业务人员公务用车知识、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三是持续做好塔铺街道公务用车维修登记管理工作,细化维修台账,自巡察反馈后,我街道公务用车豫GL19V8在2024年1月26日进行维修。

(三)党的建设缺失方面问题(6个)

34.对基层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指导不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强党建知识学习,2024年3月19日,组织党建工作人员专题培训,强化党务知识,同时,于2024年2月20日,塔铺街道党建办对辖区未调阅的党支部进行重新调阅;二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按时召开机关党小组会议。2024年2月,机关第一、第二、第三党小组召开党小组,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党小组成员思想意识。三是2024年3月5日,街道党建办工作人员下村检查,规范村支部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内容和程序。

35.发展党员工作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2月由党建办核查近三年发展党员双评会议记录,对内容进行完善整改。二是加强党务知识培训,规范党员发展流程。2024年2月2日,组织各村召开基层党建工作例会,党建办主任领学《严把发展党员程序关 畅通党员发展新机制》,进一步学习农村发展党员流程、并发放延津县发展党员工作业务手册。同时,2024年3月20日,党建办工作人员以辖区大油坊为例,实地下村讲解、指导党员发展工作。

36.抓村“两委”干部履职尽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2024年3月,组织人员参加上级组织部门安排的培训,同时加大对村两委干部的培训力度,分别于2024年2月23日、2024年3月19日召开村组织委员例会暨基层党建工作安排部署会,提高每位村两委干部的履职尽责能力;二是2024年3月20日,在大油坊发展党员培训会上对大油坊村两委干部进行思想教育,强化其责任意识,提高村两委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对王位庄3人、通郭村1人顶岗替岗现象做出批评教育,并由个人书写书面保证,杜绝替代现象再次发生。

37.民主生活会不严谨。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塔铺街道民主生活会制度》,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规章制度,严把纪律关;二是自巡察反馈后,我街道已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分别为2024年1月19日召开的塔铺街道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2024年1月26日召开的2023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不断提高班子成员政治站位,确保党的纪律规矩在心中。

38.组织生活会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组织生活制度等纳入“三会一课”进行学习。2024年1月24日,塔铺街道组织机关党员共同学习县级领导代表县委参加组织生活会并作重要讲话精神。二是自巡察反馈后,我街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组织生活会,2024年1月24日召开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组织生活制度培训会。三是落实专人管理,街道党建部门安排一名机关干部,专门负责记录组织生活会会议,并负责保管会议记录。

39.民主评议党员走形式。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在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主题党日上,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民主评议流程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党员流程。二是机关、各村安排专门人员认真核对参会党员数与测评票数,避免出现不符合逻辑的行为。自巡察反馈以来,我街道机关党支部、辖区各村党支部召开民主评议党员1次,材料收集完整。

(四)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问题(3个)

40.巡察反馈问题反弹回潮。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反弹回潮问题,我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自巡察反馈以来,已召开2次巡察反馈问题“回头看”,分别为2024年1月23日对2020年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2024年3月21日对2023年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各业务口负责人结合实际工作,深入剖析问题隐患,对照问题逐项复盘检视,坚决防止问题回潮。

41.个人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制定塔铺街道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表,并根据实际情况实时进行更新,班子成员按照计划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二是2024年1月主题党日,办事处主任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三是于2024年2月19日组织街道进行理论知识测试,参加测试的55名干部职工成绩均合格。于2024年2月2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党的二十大知识测试,参加测试的45名干部职工成绩均合格。

42.巡察整改常态化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根据巡察反馈情况,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塔铺街道关于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以及《塔铺街道党工委关于落实延津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塔铺街道所辖23个村关于落实延津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根据整改方案,对照问题,逐条进行整改,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二是2024年1月12日召开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会议,下发反馈意见通报,并于2024年1月15日、2024年3月18日,在班子会上研究巡察整改相关问题、调度整改进度、督促整改落实。三是2024年1月23日、2024年3月21召开班子扩大会议,分别对2020年、2023年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各业务口负责人结合实际工作,深入剖析问题隐患,对照问题逐项复盘检视,坚决防止问题回潮。

三、深化成果运用,推动街道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下一步,党工委将一如既往的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推动持续整改,立足长效机制,确保将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塔铺街道的各项具体工作中。

(一)压实责任,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新战果。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发挥党工委和班子成员示范表率作用,带动全街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健全机制,严防问题反弹筑牢新防线。着眼长远、标本兼治,把巡察整改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注重从个性问题、个别现象中挖掘共性问题、规律诱因,特别是对“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实”等容易反弹复发、需要长期防范的顽瘴痼疾时刻保持警惕、加强综合分析、堵塞机制漏洞,形成“长久立”的制度防线。

(三)坚持不懈,推动塔铺街道事业实现新作为。将落实抓细巡察整改当作加快塔铺街道事业发展的“催化剂”,深入巩固巡察整改成效,激发在全县重点工作中挑重担、解难题、打硬仗的奋斗激情,以过硬的成果,交出高质量建设新塔铺的合格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73-7082698;电子邮箱:yjtpbsc@163.com。

 

                 中共延津县塔铺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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