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成果听证会公告
来源:延津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8-06 18:18:16 浏览量:4467 字号: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的安排部署,延津县自然资源局开展了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0年修正)规定,就延津县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成果举行听证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延津县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成果(本次优化仅限于2021年以来已审批的城镇建设用地但未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的部分)

二、听证会时间

拟定于2024年9月6日下午15:30

三、听证会地点

延津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四、参加听证会人员

拟邀请或依申请选定部分专家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以及涉及调整范围的利益相关方代表等人员参加。

五、申请参加条件

1.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者在新乡市设立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熟悉和关注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六、参加方式

申请人下载附件中报名表格填写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延津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18时。报名结束后,听证机构向确定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发送听证通知。

七、听证会举办机构

延津县自然资源局

八、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注意事项

1.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按时亲自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

2.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随意发言;

4.听证会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7623149

 

附件:延津县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成果听证会报名表

注:本表可复印使用。

 

听证代表条件:1.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者在延津县设立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熟悉和关注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附件:延津县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成果听证会报名表.doc